<< 加拉太書 4: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書 3:10
    若夫徒恃法者、服咒詛也、經云、不恆遵律法所載而行之者、服咒詛也、
  • 馬太福音 22:29-32
    耶穌曰、爾不識經、及上帝之權、故謬也、夫復生之際不嫁不娶、如上帝之使者在天、論死者復生、豈未讀上帝所諭爾云、我乃亞伯拉罕之上帝、以撒之上帝、雅各之上帝也、是上帝非死者之上帝、乃生者之上帝也、
  • 羅馬書 3:19
    吾儕知律法所言、指法下人言之、以塞諸口、使舉世服罪於上帝前、
  • 加拉太書 3:23-24
    夫以信稱義之道未著、我眾為法所拘幽、以俟信道之顯、法為啟蒙之師、引我至基督、使以信稱義、
  • 約翰福音 5:46-47
    爾信摩西、必信我、蓋其書指我、不信其書、詎信我之言、
  • 馬太福音 21:42-44
    耶穌曰、經云、工師所棄之石、成為屋隅首石、此主所成者、我目而奇之、爾未讀乎、吾語汝、上帝國、必奪爾、賜他民、以結果者也、躓此石上者、人必糜、此石墜其上者、身必碎、○
  • 羅馬書 10:3-10
    其不識上帝稱義之道、惟一已行義是賴、不服上帝稱義之道、有基督、律法之意乃盡、使信之者得稱義、在摩西言恃法稱義者、曰、遵此則得生、在言以信稱義者、曰、勿意謂誰能昇天堂耶、蓋言由天而降基督、誰能下陰府耶、蓋言由死而甦基督、其道何謂耶、曰、道在邇、在汝口、在汝心、即我所傳信主之道、若口認耶穌為主、心信上帝甦之、則得救、夫人心信以稱義、口認以得救、
  • 加拉太書 4:9
    今識上帝更為上帝所識、奈何復向委靡卑狹之小學而從之乎、
  • 羅馬書 9:30-32
    是何以言之、異邦人不求稱義、而得稱義者、乃以信主而稱義、以色列民、以法求稱義而不得、何歟、曰、求之不以信主、惟以行法、其蹶此石上、
  • 約翰福音 10:34
    耶穌曰、爾律法不云、我稱爾曹為上帝乎、
  • 約翰福音 15:25
    如是、律言人無故惡我者應矣、
  • 羅馬書 6:14
    爾不法是主、而恩是主、則罪末由服爾矣、
  • 羅馬書 7:5-6
    當我從欲時、情轉因律法而為惡、動乎四體、厥果惟死、今既脫繩我之法、得服事主、非藉虛文于疇昔、乃感聖神而維新、
  • 約翰福音 12:34
    眾曰、我聞律云、基督永存、爾何言人子必見舉、人子誰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