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4: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書 3:10
    凡恃行律法之功者、皆服詛、蓋經載云、凡不恆遵律法書所載而盡行之者、服詛也、
  • 馬太福音 22:29-32
    耶穌答曰、爾謬矣、因爾不識經及天主之大能、蓋復活之時、人不娶不嫁、乃如天主之使者在天、論死者復活、豈未讀天主所諭爾者乎、云我乃亞伯拉罕之天主、以撒之天主、雅各之天主、天主非死者之天主、乃生者之天主也、
  • 羅馬書 3:19
    我儕知律法所言、為律法下之人言之、以塞諸口、使舉世服罪於天主前、
  • 加拉太書 3:23-24
    信之道尚未顯著、我眾為律法所守、而被拘以俟信之道顯著、如是、律法為我啟蒙之師、引我就基督、使由信稱義、
  • 約翰福音 5:46-47
    爾若信摩西、亦必信我、因摩西書載有指我之言、爾曹不信其書、如何信我之言哉、
  • 馬太福音 21:42-44
    耶穌謂之曰、經載云、工師所棄之石、成為屋隅首石、此主所成之事、在我目中見為奇異、爾曹豈未讀乎、故我告爾、天主國必奪於爾、而賜於能結果之民、凡躓此石上者身必損、此石墜其上者身必碎、
  • 羅馬書 10:3-10
    蓋彼不識天主之義、而欲立己之義、故未服天主之義、有基督、律法乃終、使凡信者得稱義、摩西論由律法之義、曰、人行此則可賴之得生、惟由信之義如斯云、勿心內曰、孰能升天、言使基督降下、孰能下陰間、下陰間原文作下於淵言使基督由死者中而上、其何言乎、乃言、道近爾、在爾口、在爾心、即信之道、我儕所傳者也、爾若口認耶穌為主、心信天主使其由死復活、則必得救、蓋人以心信則可稱義、以口認則可得救、
  • 加拉太書 4:9
    今爾識天主、更為天主所識、奈何復向柔弱卑狹之賤質、欲再為其所束而為奴乎、
  • 羅馬書 9:30-32
    是則何言、異邦人不尋義而得義、即由信之義、惟以色列人尋稱義之法、而不得其法、此何故、曰、因非由信而求、乃由行而求、蓋蹶於此蹶人之石上、
  • 約翰福音 10:34
    耶穌曰、爾律法豈不載云、我曾言爾曹為神乎、
  • 約翰福音 15:25
    是皆為應其律法所載云、彼無故而惡我、
  • 羅馬書 6:14
    爾曹不屬律法、乃屬恩寵、故罪不復轄爾、○
  • 羅馬書 7:5-6
    蓋我儕屬肉體之時、罪慾由律法而生者、動於我肢體、使我儕結果以致死、今則得釋於律法、蓋繫我者、我已脫之若死、使我儕事主不以文之舊者、乃以神之新者、
  • 約翰福音 12:34
    眾曰、我聞律法云、基督永存、爾何言人子必見舉、此人子為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