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4: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書 3:10
    凡是本於律法上行為的人,都在詛咒之下,因為經上記著:「任何人不持守、不遵行律法書上所記載的一切,都是被詛咒的。」
  • 馬太福音 22:29-32
    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你們不明白經上的話,也不明白神的大能。復活的時候,人既不娶也不嫁,而是像天上的天使一樣。關於死人復活的事,你們難道沒有讀過神對你們所說的話嗎?神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而是活人的神。」
  • 羅馬書 3:19
    我們知道,律法上的一切話都是對律法之下的人講的,好堵住每個人的口,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神的審判之下有罪,
  • 加拉太書 3:23-24
    只是在這信仰臨到之前,我們都被圈在律法之下受看守,直到這將要來臨的信仰被啟示出來。這樣,律法一向是我們的導師,直到基督,好使我們能因信稱義。
  • 約翰福音 5:46-47
    事實上,如果你們信摩西,就會信我,因為他寫了關於我的事;如果你們不相信他所寫的,又怎麼會相信我的話呢?」
  • 馬太福音 21:42-44
    耶穌對他們說:「難道你們從來沒有讀過這段經文嗎?『工匠所棄絕的石頭,它已經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成就的,在我們眼中實在奇妙!』為此,我告訴你們:神的國要從你們中間被奪走,賜給那結神國果子的人。那跌落在這石頭上的人,就將被破碎;這石頭落在誰的身上,就會把誰砸得稀爛。」
  • 羅馬書 10:3-10
    就是說,他們不明白神的義,想要確立自己的義,就不服從神的義了。事實上,基督是律法的終結,使所有相信的人都以致稱義。原來,有關出於律法的義,摩西寫道:「遵行這些事的人,將因此而活」;而有關本於信的義,卻這樣吩咐:「你心裡不用說:誰要升到天上去?」——這意思是要把基督帶下來;「也不用說:誰要下到無底坑去?」——這意思是將基督從死人中領上來。然而,這是怎麼說呢?「這話就在你身邊,在你口中,在你心裡。」這就是我們所傳的有關信仰的話語:你如果口裡承認耶穌是主,心裡相信神使他從死人中復活,就將得救。就是說,人心裡相信以致稱義,口裡承認以致救恩,
  • 加拉太書 4:9
    但如今,你們認識了神——不過更要說,被神所認識——怎麼能再回到那無能、無用的原則裡去呢?你們願意再重新做它們的奴僕嗎?
  • 羅馬書 9:30-32
    那麼,我們要怎麼說呢?那原來沒有追求義的外邦人,卻得到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而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卻沒有達到律法的義。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他們不是本於信,倒像是本於行為去追求的,所以他們就絆倒在那「絆腳的石頭」上。
  • 約翰福音 10:34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的律法上不是寫道『我說你們是神』嗎?
  • 約翰福音 15:25
    不過這是為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記載的話:『他們無緣無故地恨我。』
  • 羅馬書 6:14
    這樣,罪就不能轄制你們了,因為你們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
  • 羅馬書 7:5-6
    原來,當我們還在肉體中的時候,罪的欲望藉著律法在我們身體的各部分做工,以致為死亡結了果子。但如今,我們既然在那捆綁我們的律法上死了,就脫離了律法,結果我們得以按照聖靈的新樣式來服事,而不按照律法條文的舊樣式。
  • 約翰福音 12:34
    眾人回答他:「我們從律法中聽到,基督是永遠長存的。你怎麼說『人子必須被舉起來』呢?這『人子』到底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