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书 4: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书 3:10
    凡是本于律法上行为的人,都在诅咒之下,因为经上记着:“任何人不持守、不遵行律法书上所记载的一切,都是被诅咒的。”
  • 马太福音 22:29-32
    耶稣回答说:“你们错了,因为你们不明白经上的话,也不明白神的大能。复活的时候,人既不娶也不嫁,而是像天上的天使一样。关于死人复活的事,你们难道没有读过神对你们所说的话吗?神说‘我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而是活人的神。”
  • 罗马书 3:19
    我们知道,律法上的一切话都是对律法之下的人讲的,好堵住每个人的口,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神的审判之下有罪,
  • 加拉太书 3:23-24
    只是在这信仰临到之前,我们都被圈在律法之下受看守,直到这将要来临的信仰被启示出来。这样,律法一向是我们的导师,直到基督,好使我们能因信称义。
  • 约翰福音 5:46-47
    事实上,如果你们信摩西,就会信我,因为他写了关于我的事;如果你们不相信他所写的,又怎么会相信我的话呢?”
  • 马太福音 21:42-44
    耶稣对他们说:“难道你们从来没有读过这段经文吗?‘工匠所弃绝的石头,它已经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是主所成就的,在我们眼中实在奇妙!’为此,我告诉你们:神的国要从你们中间被夺走,赐给那结神国果子的人。那跌落在这石头上的人,就将被破碎;这石头落在谁的身上,就会把谁砸得稀烂。”
  • 罗马书 10:3-10
    就是说,他们不明白神的义,想要确立自己的义,就不服从神的义了。事实上,基督是律法的终结,使所有相信的人都以致称义。原来,有关出于律法的义,摩西写道:“遵行这些事的人,将因此而活”;而有关本于信的义,却这样吩咐:“你心里不用说:谁要升到天上去?”——这意思是要把基督带下来;“也不用说:谁要下到无底坑去?”——这意思是将基督从死人中领上来。然而,这是怎么说呢?“这话就在你身边,在你口中,在你心里。”这就是我们所传的有关信仰的话语:你如果口里承认耶稣是主,心里相信神使他从死人中复活,就将得救。就是说,人心里相信以致称义,口里承认以致救恩,
  • 加拉太书 4:9
    但如今,你们认识了神——不过更要说,被神所认识——怎么能再回到那无能、无用的原则里去呢?你们愿意再重新做它们的奴仆吗?
  • 罗马书 9:30-32
    那么,我们要怎么说呢?那原来没有追求义的外邦人,却得到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而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却没有达到律法的义。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不是本于信,倒像是本于行为去追求的,所以他们就绊倒在那“绊脚的石头”上。
  • 约翰福音 10:34
    耶稣对他们说:“你们的律法上不是写道‘我说你们是神’吗?
  • 约翰福音 15:25
    不过这是为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记载的话:‘他们无缘无故地恨我。’
  • 罗马书 6:14
    这样,罪就不能辖制你们了,因为你们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
  • 罗马书 7:5-6
    原来,当我们还在肉体中的时候,罪的欲望藉着律法在我们身体的各部分做工,以致为死亡结了果子。但如今,我们既然在那捆绑我们的律法上死了,就脱离了律法,结果我们得以按照圣灵的新样式来服事,而不按照律法条文的旧样式。
  • 约翰福音 12:34
    众人回答他:“我们从律法中听到,基督是永远长存的。你怎么说‘人子必须被举起来’呢?这‘人子’到底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