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4: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書 3:10
    凡是靠行律法稱義的,都在咒詛之下,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去行的,都被咒詛。”
  • 馬太福音 22:29-32
    耶穌回答他們:“你們錯了,因為你們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能力。復活的時候,人們也不娶也不嫁,而是像天上的使者一樣。關於死人復活的事,神對你們講過:‘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你們沒有念過嗎?神不是死人的神,而是活人的神。”
  • 羅馬書 3:19
    然而我們曉得,凡律法所說的,都是對在律法之下的人說的,好讓每一個人都沒有話可講,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
  • 加拉太書 3:23-24
    但信的道理還沒有來到以前,我們在律法下被囚禁、被圍困,直到那要來的信的道理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成了我們的啟蒙教師,領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可以因信稱義。
  • 約翰福音 5:46-47
    你們若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所寫的書曾論及我。你們若不信他所寫的,怎能信我的話呢?”
  • 馬太福音 21:42-44
    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著:‘建築工人所棄的石頭,成了房角的主要石頭;這是主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話你們沒有念過嗎?因此我告訴你們,神的國要從你們那裡取去,賜給那結果子的外族人。誰跌在這石頭上,就必摔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必把他壓得粉碎。”
  • 羅馬書 10:3-10
    他們既然不明白神的義,而又企圖建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因為律法的終極就是基督,使所有信的人都得著義。論到出於律法的義,摩西寫著說:“遵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這些事而活。”但那出於信心的義卻這樣說:“你心裡不要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把基督領下來,)或是說:‘誰要下到深淵去呢?’(就是要把基督從死人中領上來。)”然而那出於信心的義還說甚麼呢?“這話與你相近,在你口裡,也在你心裡。”這話就是我們所傳信心的信息。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使他從死人中復活,就必得救;因為心裡相信就必稱義,用口承認就必得救。
  • 加拉太書 4: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以說是神所認識的,怎麼還回到那些軟弱貧乏的言論,情願再作它們的奴僕呢?
  • 羅馬書 9:30-32
    既是這樣,我們還有甚麼可說的呢?那不追求義的外族人卻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律法的義”原文作“義的律法”),卻達不到律法的要求。這是甚麼緣故呢?因為他們不憑信心,只靠行為。他們絆倒在那絆腳石上,
  • 約翰福音 10:34
    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不是寫著‘我說你們是神’嗎?
  • 約翰福音 15:25
    這就應驗了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他們無故地恨我。’
  • 羅馬書 6:14
    罪必不能轄制你們,因為你們不是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
  • 羅馬書 7:5-6
    我們從前屬肉體的時候,罪惡的情慾藉著律法在我們的肢體裡發動,就結出死亡的果子。但現在,我們既然向那捆綁我們的律法死了,就脫離了律法的約束,好讓我們用心靈的新樣子,而不用儀文的舊方式來服事主。
  • 約翰福音 12:34
    於是群眾對他說:“我們從律法上知道基督是永遠常存的,你怎麼說‘人子必須被舉起來’呢?這人子是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