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书 4: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书 3:10
    凡是靠行律法称义的,都在咒诅之下,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常照着律法书上所写的一切去行的,都被咒诅。”
  • 马太福音 22:29-32
    耶稣回答他们:“你们错了,因为你们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神的能力。复活的时候,人们也不娶也不嫁,而是像天上的使者一样。关于死人复活的事,神对你们讲过:‘我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你们没有念过吗?神不是死人的神,而是活人的神。”
  • 罗马书 3:19
    然而我们晓得,凡律法所说的,都是对在律法之下的人说的,好让每一个人都没有话可讲,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神的审判之下。
  • 加拉太书 3:23-24
    但信的道理还没有来到以前,我们在律法下被囚禁、被围困,直到那要来的信的道理显明出来。这样,律法成了我们的启蒙教师,领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可以因信称义。
  • 约翰福音 5:46-47
    你们若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所写的书曾论及我。你们若不信他所写的,怎能信我的话呢?”
  • 马太福音 21:42-44
    耶稣对他们说:“经上记着:‘建筑工人所弃的石头,成了房角的主要石头;这是主所作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这话你们没有念过吗?因此我告诉你们,神的国要从你们那里取去,赐给那结果子的外族人。谁跌在这石头上,就必摔碎;这石头掉在谁的身上,就必把他压得粉碎。”
  • 罗马书 10:3-10
    他们既然不明白神的义,而又企图建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因为律法的终极就是基督,使所有信的人都得着义。论到出于律法的义,摩西写着说:“遵行这些事的人就必因这些事而活。”但那出于信心的义却这样说:“你心里不要说:‘谁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把基督领下来,)或是说:‘谁要下到深渊去呢?’(就是要把基督从死人中领上来。)”然而那出于信心的义还说什么呢?“这话与你相近,在你口里,也在你心里。”这话就是我们所传信心的信息。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使他从死人中复活,就必得救;因为心里相信就必称义,用口承认就必得救。
  • 加拉太书 4:9
    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更可以说是神所认识的,怎么还回到那些软弱贫乏的言论,情愿再作它们的奴仆呢?
  • 罗马书 9:30-32
    既是这样,我们还有什么可说的呢?那不追求义的外族人却得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律法的义”原文作“义的律法”),却达不到律法的要求。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他们不凭信心,只靠行为。他们绊倒在那绊脚石上,
  • 约翰福音 10:34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不是写着‘我说你们是神’吗?
  • 约翰福音 15:25
    这就应验了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
  • 罗马书 6:14
    罪必不能辖制你们,因为你们不是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
  • 罗马书 7:5-6
    我们从前属肉体的时候,罪恶的情欲藉着律法在我们的肢体里发动,就结出死亡的果子。但现在,我们既然向那捆绑我们的律法死了,就脱离了律法的约束,好让我们用心灵的新样子,而不用仪文的旧方式来服事主。
  • 约翰福音 12:34
    于是群众对他说:“我们从律法上知道基督是永远常存的,你怎么说‘人子必须被举起来’呢?这人子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