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4:2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書 3:10
    凡以遵行律法為本的人都在咒詛之下,因為聖經上說:「凡不遵行律法書上一切命令的人必受咒詛。」
  • 馬太福音 22:29-32
    耶穌說:「你們弄錯了。你們不明白聖經,也不知道上帝的能力。因為到復活的時候,人們將不娶也不嫁,就像天上的天使一樣。「關於死人復活的事,難道你們沒有讀過上帝對你們說過的話嗎?祂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而是活人的上帝。」
  • 羅馬書 3:19
    我們知道律法所講的都是針對律法之下的人,好叫所有的人都無話可說,使全世界都伏在上帝的審判之下。
  • 加拉太書 3:23-24
    信耶穌的時代還沒有來臨以前,律法暫時監管我們。等到信耶穌之道顯明出來後,律法就不再監管我們。因此,律法是我們的監護人,負責引領我們歸向基督,使我們可以因信而被稱為義人。
  • 約翰福音 5:46-47
    你們若信摩西,就應該信我,因為他的書裡也提到我。如果你們連他寫的都不信,又怎能信我的話呢?」
  • 馬太福音 21:42-44
    耶穌說:「『工匠丟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石。這是主的作為,在我們看來奇妙莫測。』你們難道沒有讀過這段經文嗎?所以,我告訴你們,將把上帝的國從你們那裡奪去,賜給結果子的人。凡跌在這石頭上的人,一定粉身碎骨;這石頭落在誰身上,就會把誰砸爛。」
  • 羅馬書 10:3-10
    他們不知道上帝所賜的義,想努力建立自己的義,不肯服從上帝的義。其實基督是律法的終極目的,使所有信靠祂的人都可以得到義。關於律法的義,摩西寫道:「人若遵行律法的誡命,就必活著。」但是論到以信心為基礎的義,聖經上說:「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意思是誰要把基督領下來,或說,『誰要下到陰間去呢?』意思是誰要把基督從死人中領上來。」其實這裡是說:「這道近在咫尺,就在你口裡,在你心中。」這道就是我們所傳的信主之道。你若口裡承認耶穌是主,心裡相信上帝使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被稱為義人,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 加拉太書 4: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了上帝,或者更應該說是上帝認識了你們,為什麼還要回到那些無意義的基本規條之下,甘願再做它們的奴隸呢?
  • 羅馬書 9:30-32
    這樣看來,我們該說什麼呢?本來不追求義的外族人卻因信而得到了義。以色列人靠遵行律法追求義,卻徒勞無功。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他們不憑信心,只靠自己的行為去追求義,結果就在那塊「絆腳石」上跌倒了。
  • 約翰福音 10:34
    耶穌說:「你們的律法書上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都是神』嗎?
  • 約翰福音 15:25
    這是要應驗他們律法書上的話,『他們無故地恨我。』
  • 羅馬書 6:14
    罪不能再主宰你們,因為你們已經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中。
  • 羅馬書 7:5-6
    從前我們受自己罪惡本性的控制,因律法而激發的罪惡慾望在我們身上發作,以致結出死亡的果子。但現在,我們既然向著一度捆綁我們的律法死了,就脫離了律法的控制,能夠以聖靈所賜的新樣式,而不是以拘守教條的舊樣式事奉上帝。
  • 約翰福音 12:34
    眾人問:「我們從律法書上知道,基督是永遠長存的,你怎麼說『人子要被舉起來』呢?這人子是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