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3: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書 3:9
    這樣看來,有信心的人,必定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 詩篇 100:3
    要知道耶和華是神;他創造了我們,我們是屬他的(“我們是屬他的”有古抄本作“不是我們自己”);我們是他的子民,也是他草場上的羊。
  • 加拉太書 3:26-29
    你們因著信,在基督耶穌裡都作了神的兒子。你們所有受洗歸入基督的人,都是披戴基督的,並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作奴僕的或自由人,男的或女的,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體了。如果你們屬於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按照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 羅馬書 9:7-8
    也不因為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成為他的兒女,只有“以撒生的,才可以稱為你的後裔”,這就是說,肉身生的兒女並不是神的兒女,只有憑著應許生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 羅馬書 4:24
    也是為我們這將來得算為義的人寫的,就是為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人寫的。
  • 路加福音 19:9
    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 約翰福音 8:39
    他們說:“我們的祖宗是亞伯拉罕。”耶穌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就必作亞伯拉罕所作的。
  • 羅馬書 4:11-16
    他領受了割禮為記號,作他受割禮之前因信稱義的印證,使他作所有沒有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被算為義;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作那些不僅受割禮,並且照著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時就信的那腳蹤而行之人的父。原來神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的應許,並不是因著律法,而是藉著因信而來的義。如果屬於律法的人才能成為後嗣,信就沒有作用,應許也就落空了。因為律法帶來刑罰,沒有律法,就沒有違背律法的事。所以,成為後嗣是因著信,為的是要按著神的恩典,使給所有後裔的應許堅定不移,不但臨到那屬於律法的人,也臨到那效法亞伯拉罕而信的人。亞伯拉罕在神面前作我們眾人的父,
  • 希伯來書 13:23
    你們要知道,我們的弟兄提摩太已經釋放了;如果他來得早,我就跟他一起去看你們。
  • 路加福音 21:31
    同樣,你們甚麼時候看見這些事發生,也應該知道神的國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