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3: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15:6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 羅馬書 4:21-22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 雅各書 2:23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
  • 羅馬書 4: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人。
  • 羅馬書 4:3-6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 羅馬書 4:9-11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 哥林多後書 5:19-21
    這就是神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
  • 加拉太書 3:9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 羅馬書 9:32-33
    這是甚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着信心求,只憑着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