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书 3: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罗马书 10:4
    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
  • 加拉太书 2: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 罗马书 7:24-25
    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 使徒行传 13:38-39
    所以,弟兄们,你们当晓得:赦罪的道是由这人传给你们的。你们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
  • 歌罗西书 2:17
    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
  • 希伯来书 10:1-14
    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藉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若不然,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因为礼拜的人,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但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啊,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喜欢的。那时我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以上说:“祭物和礼物,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愿意的,也是你不喜欢的(这都是按着律法献的)”;后又说:“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见他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凡祭司天天站着侍奉神,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从此,等候他仇敌成了他的脚凳。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 加拉太书 4:2-3
    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也是如此。
  • 马太福音 5:17-18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 加拉太书 2: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
  • 希伯来书 7:18-19
    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神面前。
  • 罗马书 7:7-9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 哥林多前书 4:15
    你们学基督的,师傅虽有一万,为父的却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稣里用福音生了你们。
  • 加拉太书 3:25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
  • 希伯来书 9:8-16
    圣灵用此指明,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那头一层帐幕作现今的一个表样,所献的礼物和祭物,就着良心说,都不能叫礼拜的人得以完全。这些事,连那饮食和诸般洗濯的规矩,都不过是属肉体的条例,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若山羊和公牛的血,并母牛犊的灰,洒在不洁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圣,身体洁净,何况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侍奉那永生神吗?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凡有遗命必须等到留遗命的人死了;
  • 罗马书 3:20-22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