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3:17 >>

本节经文

  • 呂振中譯本
    我乃是說、上帝所豫先立定的約、並不是那四百三十年後成立的律法所能取消、使那應許無效的。
  • 新标点和合本
    我是这么说,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
  • 和合本2010(上帝版)
    我是这么说,上帝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使应许失效。
  • 和合本2010(神版)
    我是这么说,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使应许失效。
  • 当代译本
    我的意思是:四百三十年后颁布的律法不会废除上帝先前立下的约,以致应许落空。
  • 圣经新译本
    我要这样说,神预先立好的约,那四百三十年后才有的律法,不能把它废掉,使那应许落空。
  • 中文标准译本
    我说的这话是:四百三十年以后出现的律法,不能废弃神预先立好的约,使那应许无效。
  • 新標點和合本
    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
  • 和合本2010(上帝版)
    我是這麼說,上帝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使應許失效。
  • 和合本2010(神版)
    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使應許失效。
  • 當代譯本
    我的意思是:四百三十年後頒佈的律法不會廢除上帝先前立下的約,以致應許落空。
  • 聖經新譯本
    我要這樣說,神預先立好的約,那四百三十年後才有的律法,不能把它廢掉,使那應許落空。
  • 中文標準譯本
    我說的這話是:四百三十年以後出現的律法,不能廢棄神預先立好的約,使那應許無效。
  • 文理和合譯本
    我謂上帝預立之約、非四百三十年後之律所能廢、使所許者為虛、
  • 文理委辦譯本
    我亦云、昔上帝、既緣基督預立盟約、則非四百三十年後之律法所能廢、使應許無有、
  •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
    我言昔天主為基督有原文抄本無為基督句所預定之約、四百三十年後之律法不能廢之、使所許者歸於虛、
  • 吳經熊文理聖詠與新經全集
    故吾曰:主之恩諾既已確立於前、則產生於四百三十年後之律法、又安能廢棄之、而致前諾於無效乎?
  •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What I mean is this: The law, introduced 430 years later, does not set aside the covenant previously established by God and thus do away with the promise.
  • New International Reader's Version
    Here is what I mean. The law came 430 years after the promise. But the law does not get rid of God’s covenant and promise. The covenant had already been made by God. So the law does not do away with the promise.
  •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This is what I mean: the law, which came 430 years afterward, does not annul a covenant previously ratified by God, so as to make the promise void.
  • New Living Translation
    This is what I am trying to say: The agreement God made with Abraham could not be canceled 430 years later when God gave the law to Moses. God would be breaking his promise.
  •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My point is this: The law, which came 430 years later, does not invalidate a covenant previously established by God and thus cancel the promise.
  •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What I am saying is this: the Law, which came 430 years later, does not invalidate a covenant previously ratified by God, so as to nullify the promise.
  • New King James Version
    And this I say, that the law, which was four hundred and thirty years later, cannot annul the covenant that was confirmed before by God in Christ, that it should make the promise of no effect.
  •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Now this I say: A covenant confirmed beforehand by God, the law, which came four hundred and thirty years after, doth not disannul, so as to make the promise of none effect.
  • Holman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And I say this: The law, which came 430 years later, does not revoke a covenant that was previously ratified by God and cancel the promise.
  • King James Version
    And this I say,[ that] the covenant, that was confirmed before of God in Christ, the law, which was four hundred and thirty years after, cannot disannul, that it should make the promise of none effect.
  • New English Translation
    What I am saying is this: The law that came four hundred thirty years later does not cancel a covenant previously ratified by God, so as to invalidate the promise.
  • World English Bible
    Now I say this: A covenant confirmed beforehand by God in Christ, the law, which came four hundred thirty years after, does not annul, so as to make the promise of no effect.

交叉引用

  • 創世記 15:13
    永恆主對亞伯蘭說:『你要確實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在一個不是自己之地的所在,必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必苦害他們四百年。
  • 希伯來書 11:39-40
    這些人雖然都藉着信得了讚許的證言,卻沒有領受所應許的;因為上帝已經為了我們豫先供備更美好的事,要使他們、沒有我們、就不能得完全。
  • 哥林多後書 1:20
    上帝的應許、無論多麼多,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我們說「阿們」時也是藉着基督,使榮耀藉着我們而歸於上帝。
  • 約翰福音 1:17
    因為律法是藉着摩西而頒賜;恩典與「真實」乃是藉着耶穌基督而來的。
  • 以賽亞書 14:27
    因為萬軍之永恆主定了旨意,誰能廢棄呢?他的手伸了出來,誰能使它縮回呢?
  • 希伯來書 6:13-18
    上帝在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沒有比自己更大的可以指着來起誓,就指着自己來起誓說:『我敢保我一定要給你祝福,我一定要使你的子孫增多』。照這話、亞伯拉罕既能恆忍等待,就得了所應許的。人都是指着比自己大的來起誓;起誓對於他們就了結了一切的爭辯,可做確定的保證。照這樣、上帝呢,上帝既定意向那些承受應許的後嗣更充分指明他計畫之不可更改,也就加上了起誓作保,好讓我們這些逃難的人、藉這兩件不可更改的事、就是上帝所不能撒謊的、得強有力的鼓勵,去抓住那擺在我們前頭的指望。
  • 哥林多前書 1:17
    基督差遣了我,並不是為施洗,乃是為傳福音;又不是用話語上的智慧,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
  • 羅馬書 3:3
    就使有取了不信態度的,能怎麼樣呢?難道他們之不信能廢掉上帝之可信靠麼?
  • 羅馬書 4:13-14
    向亞伯拉罕或他後裔發的那應許、使他承受得世界為產業的、並不是憑着律法,乃是憑着信心而稱的義。假使本着律法的人才是承受產業的,那麼信就落了空,應許也就失效了。
  • 歌羅西書 2:4
    我說這話,免得有人用花言巧語迷惑你們。
  • 加拉太書 3:15
    弟兄們,我且照人事說吧;凡已立定的約,雖只是人的約,也沒有人能廢棄或增訂的。
  • 出埃及記 12:40-41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的時間、共有四百三十年。正當四百三十年終了的這一天、永恆主的全軍隊就從埃及地出來。
  • 彼得前書 1:20
    基督是世界創立以前被豫知、而在諸時期的末後為你們
  • 路加福音 1:68-79
    『主以色列的上帝是當受祝頌的,因為他眷顧了他的子民、來釋放他們在他僕人大衛家中為我們興起了拯救的角,(照他從古世以來藉他聖神言人的口所說的),以拯救我們脫離仇敵、和一切恨惡我們的人的手;以便向我們列祖實施憐憫,記念他的聖約,就是他對我們祖亞伯拉罕起誓,要使我們既得救援脫離了仇敵的手,就可以盡我們的日子、在上帝面前、毫無懼怕地用虔聖正義來事奉他。孩子啊,你必稱為至高者的神言人,因為你必在主的前頭走,豫備他的道路,將得救的經驗——即罪之得赦免——賜給他的子民;這都是因了我們的上帝憐憫的心腸;由於此、昇起來的光就要從高處眷顧我們,照亮那坐在黑暗中死陰影裏的人,引導我們的腳進平安的路。』
  • 創世記 17:7-8
    在我與你以及你以後的苗裔之間,我必堅立我的約,做世世代代永遠的約;好讓我做你和你以後的苗裔的上帝。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以後的苗裔,做永遠的產業;我還要做他們的上帝。』
  • 以賽亞書 28:18
    那麼你們跟死亡所立的約就必被解除,你們跟陰間所結的盟就立不住;橫流猛漲的大水經過時,你們就必被蹂躪了。
  • 加拉太書 5:4
    你們這些要靠着律法得稱義的人,你們是跟基督斷絕、從恩典中墮落了。
  • 約伯記 40:8
    難道你真地要破壞我的權利,定我為惡,以顯自己為義麼?
  • 民數記 23:19
    上帝不是人、以致能撒謊,也不是人類、以致能後悔:他說話、哪不照着行呢?他發言、那不能成就呢?
  • 使徒行傳 7:6
    上帝這樣說:他的後裔將來必在外人之地做僑民,那裏的人必驅使他們做奴隸,給苦害了四百年。
  • 哥林多前書 10:19
    那我是說甚麼呢?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了甚麼呢?還是說偶像算得了甚麼呢?
  • 羅馬書 3:25
    這耶穌、上帝顯然立為除罪法,憑着人的信、本着耶穌的血、來做上帝救人之義的明證。因為上帝用他的寬容、對人先時所犯的罪過都不追究,
  • 民數記 30:8
    但她丈夫聽見的日子若不應承她,就算廢了她所許的願、和她嘴裏所說約束自己的冒失話;永恆主必赦免她。
  • 加拉太書 3:21
    這樣,律法與應許相反麼?斷乎不是。假使有一個能使人活的律法曾經頒賜下來,稱義就真是由於律法了。
  • 希伯來書 7:18
    這一來,一方面因規條之劣弱和無益,先前的條例就被廢掉(
  • 哥林多前書 7:29
    這一點、弟兄們、我卻要說:時期縮短了。今後有妻子的、要像沒有一樣;
  • 以弗所書 4:17
    所以我說,並在主裏鄭重地勸告:你們行事為人、不要再像外國人憑心思之虛妄而行。
  • 希伯來書 11:13
    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而死,沒有領受所應許的,乃是遠遠望見而致敬,承認自己在地上是旅客是寄居的。
  • 創世記 15:18
    就在那一天,永恆主就同亞伯蘭立了約說:『這地我已經給了你的後裔了:就是從埃及河直到大河、就是伯拉河、那一帶:
  • 約翰福音 8:56-58
    你們的祖亞伯拉罕極歡樂地可得見到我的日子;既已見了,就喜樂。』於是猶太人對耶穌說:『你還沒有五十歲,竟見過亞伯拉罕麼?』耶穌對他們說:『沒有亞伯拉罕之先、我永在。』
  • 詩篇 33:10
    永恆主破壞列國的計謀,使萬族之民所設計的沒有功效。
  • 創世記 17:19
    上帝說:『不,是你妻子撒拉必給你生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同他堅立我的約,做他以後的苗裔永遠的約。
  • 彼得前書 1:11-12
    他們竭力探索那在他們裏面的「被膏者之靈」所豫先證明被膏者必受的苦以及後來必得的榮勝所指的是甚麼時候、或甚麼情況。他們得了啓示、知道他們在這些事上所作服事的工、並不是為了自己,乃是為了你們。藉着那些靠聖靈而傳福音給你們的人、這些事如今已經傳告給你們了(聖靈是那從天上被差遣的)。天使也切願詳細窺察這些事呢。
  • 哥林多前書 1:12
    我說的是:你們各人說:「我是宗保羅的」,「我是宗亞波羅的」,「我是宗磯法的」,「我是宗基督的」。
  • 哥林多後書 9:6
    還有一點:『小量撒種的、也必小量收成;大量撒種的、也必大量收成。』
  • 希伯來書 11:17-19
    因着信、亞伯拉罕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供獻了;並且那領受了應許的是想要供獻個獨生子呢;而關於這兒子並且有話說:『是本於以撒的、才得以稱為你的後裔』的。亞伯拉罕心裏想,就是從死人中、上帝也能叫人甦活起來;因此在表樣的意義上說、他也真地得回了以撒呀。
  • 加拉太書 5:16
    我是說,你們要順着靈而行,就決不去滿足肉體的私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