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3: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8:5
    你們要謹守我的律例典章;遵行的人就必因此得生。我是耶和華。
  • 羅馬書 10:5-6
    論到出於律法的義,摩西寫着:「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此得生。」但出於信的義卻如此說:「你不要心裏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說,把基督領下來。)
  • 羅馬書 4:14
    若是屬於律法的人才是後嗣,信就落空了,應許也就失效了。
  • 羅馬書 11:6
    既是靠恩典,就不憑行為,不然,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
  • 羅馬書 4:4-5
    做工的得工資不算是恩典,而是應得的;但那不做工的,只信那位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他的信就算為義。
  • 羅馬書 4:16
    所以,人作後嗣是出於信,因此就屬乎恩,以致應許保證歸給所有的後裔,不但歸給那屬於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人。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在這位神面前亞伯拉罕成為我們眾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之父。」
  • 馬太福音 19:17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問我關於善的事呢?只有一位是善良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該遵守誡命。」
  • 路加福音 10:25-28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是怎樣念的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如己。」耶穌對他說:「你回答得正確,你這樣做就會得永生。」
  • 羅馬書 9:30-32
    這樣,我們要怎麼說呢?那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卻獲得了義,就是因信而獲得的義。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而達不到律法的義。這是甚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着信心,而是憑着行為,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
  • 尼希米記 9:29
    你警戒他們,要使他們歸順你的律法。他們卻行事狂傲,不聽從你的誡命,干犯你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他們頑梗地扭轉肩頭,硬着頸項,不肯聽從。
  • 以西結書 20:11
    我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
  • 以西結書 20:13
    以色列家卻在曠野中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厭棄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他們卻大大干犯我的安息日。「因此我說,我要在曠野把我的憤怒傾倒在他們身上,滅絕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