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2: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6:11
    照樣,你們就當看自己向罪是死的,但在基督耶穌裡向神卻是活的。
  • 羅馬書 7:4
    因此,我的弟兄們,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被處死了,使你們歸向另一位,就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那一位,好讓我們能為神結出果子來。
  • 羅馬書 6:2
    絕對不可!我們這些向罪已經死了的人,怎麼還能活在罪中呢?
  • 羅馬書 3:19-20
    我們知道,律法上的一切話都是對律法之下的人講的,好堵住每個人的口,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神的審判之下有罪,因為沒有一個人本於律法上的行為在神面前被稱為義;原來,藉著律法,只能對罪有真正的認識。
  • 羅馬書 7:6-11
    但如今,我們既然在那捆綁我們的律法上死了,就脫離了律法,結果我們得以按照聖靈的新樣式來服事,而不按照律法條文的舊樣式。那麼,我們要怎麼說呢?難道律法是罪嗎?絕對不是!然而,要不是藉著律法,我就不知道什麼是罪。如果律法沒有說「不可貪心」,我就不知道什麼是貪心;但是,罪藉著誡命,趁機在我裡面生出種種貪念。原來在律法之外,罪是死的。我從前活在律法之外,但是誡命一來,罪就活起來了,我卻死了。於是我發現,那本該帶來生命的誡命,它卻導致了死亡。事實上,罪藉著誡命趁機欺騙了我,並藉著誡命殺了我。
  • 羅馬書 14:7-8
    我們沒有一個人是為自己而活,也沒有一個人是為自己而死。就是說,我們如果活著,是為主而活;如果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無論是活著,還是死了,總是屬於主。
  • 哥林多後書 5:15
    基督替所有的人死了,好讓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卻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基督而活。
  • 帖撒羅尼迦前書 5:10
    基督替我們死,為要使我們無論是醒著還是睡著,都與他一同活著。
  • 希伯來書 9:14
    更何況基督的血呢!基督藉著永恆的聖靈,將自己毫無瑕疵地獻給神,他的血難道不能潔淨我們的良心脫離致死的行為,使我們事奉永生的神嗎?
  • 羅馬書 10:4-5
    事實上,基督是律法的終結,使所有相信的人都以致稱義。原來,有關出於律法的義,摩西寫道:「遵行這些事的人,將因此而活」;
  • 歌羅西書 2:20
    你們如果已經和基督一同死了,脫離了世界的原則,為什麼還像活在這世俗中一樣,拘守那些
  • 加拉太書 2:20
    所以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如今我在肉體中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愛我,甚至為我捨棄了自己。
  • 加拉太書 3:24
    這樣,律法一向是我們的導師,直到基督,好使我們能因信稱義。
  • 羅馬書 6:14
    這樣,罪就不能轄制你們了,因為你們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
  • 提多書 2:14
    他為我們獻上自己,是為了救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並且潔淨我們做他自己特選的子民,做美好工作的熱心人。
  • 彼得前書 2:24
    他在木頭上,以自己的身體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孽,好使我們既然向罪而死,就能向義而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得了痊癒。
  • 彼得前書 4:1-2
    所以,基督既然在肉身上受過苦,你們也應該以同樣的心志裝備自己,因為那在肉身上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以致不再順著人的欲望,而是順著神的旨意,在世上度餘下的時間。
  • 羅馬書 7:14
    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而我是屬肉體的,已經賣給罪了。
  • 羅馬書 7:22-23
    就是說,按著內在的人,我喜愛神的法則,然而我發現在我身體中另有一個法則,與我理性的法則交戰,把我擄到我身體中罪的法則裡。
  • 羅馬書 8:2
    因為聖靈的生命法則,在基督耶穌裡把你從罪和死的法則中釋放了出來。
  • 羅馬書 5:20
    律法出現,為要使過犯增多;可是,罪在哪裡增多,恩典就在哪裡格外增多。
  • 彼得前書 4:6
    原來福音也是為此而傳給了那些死去的人,以致照著肉身說,他們按人的意思被定罪;但照著靈說,卻按神的意思活著。
  • 哥林多前書 10:31
    因此,你們無論或吃、或喝、或做什麼,一切都要為神的榮耀而做。
  • 歌羅西書 3:3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
  • 加拉太書 3:10
    凡是本於律法上行為的人,都在詛咒之下,因為經上記著:「任何人不持守、不遵行律法書上所記載的一切,都是被詛咒的。」
  • 羅馬書 4:15
    事實上,律法帶來了震怒,所以哪裡沒有律法,哪裡也就沒有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