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2: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6:11
    你們也應當這樣,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在基督耶穌裡,向神卻是活的。
  • 羅馬書 7:4
    這樣,我的弟兄們,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對律法來說也已經死了,使你們歸屬另一位,就是那從死人中復活的,為的是要我們結果子給神。
  • 羅馬書 6:2
    絕對不可!我們向罪死了的人,怎麼可以仍然活在罪中呢?
  • 羅馬書 3:19-20
    然而我們曉得,凡律法所說的,都是對在律法之下的人說的,好讓每一個人都沒有話可講,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為義,因為藉著律法,人對於罪才有充分的認識。
  • 羅馬書 7:6-11
    但現在,我們既然向那捆綁我們的律法死了,就脫離了律法的約束,好讓我們用心靈的新樣子,而不用儀文的舊方式來服事主。這樣,我們可以說甚麼呢?難道律法是罪嗎?絕對不是。不過,如果不是藉著律法,我就不知道甚麼是罪;如果不是律法說“不可貪心”,我就不知道甚麼是貪心。但罪趁著機會,藉著誡命在我裡面發動各樣的貪心,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在沒有律法的時候,我是活的;但誡命一來,罪就活了,我就死了。那本來使人活的誡命,反而使我死了;因為罪藉著誡命把握著機會來欺騙我,並且殺了我。
  • 羅馬書 14:7-8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我們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無論活著或是死了,總是屬於主的人。
  • 哥林多後書 5:15
    他替眾人死了,為的是要使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著,卻為那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而活。
  • 帖撒羅尼迦前書 5:10
    基督替我們死,使我們無論是醒著或睡著,都和他一同活著。
  • 希伯來書 9:14
    何況基督的血呢?他藉著永遠的靈,把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他的血不是更能潔淨我們的良心脫離致死的行為,使我們可以事奉永活的神嗎?
  • 羅馬書 10:4-5
    因為律法的終極就是基督,使所有信的人都得著義。論到出於律法的義,摩西寫著說:“遵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這些事而活。”
  • 歌羅西書 2:20
    你們若與基督一同死了,脫離了世俗的言論,為甚麼仍然好像活在世俗中一樣,拘守那“不可摸、不可嘗、不可觸”的規條呢?
  • 加拉太書 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活在我裡面;如今在肉身中活著的我,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的;他愛我,為我捨己。
  • 加拉太書 3:24
    這樣,律法成了我們的啟蒙教師,領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可以因信稱義。
  • 羅馬書 6:14
    罪必不能轄制你們,因為你們不是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
  • 提多書 2:14
    他為我們捨己,為的是要救贖我們脫離一切不法的事,並且潔淨我們作他自己的子民,熱心善工。
  • 彼得前書 2:24
    他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不活在罪中,就可以為義而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就得了醫治。
  • 彼得前書 4:1-2
    基督既然在肉身受過苦,你們也應當以同樣的心志裝備自己(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好叫你們不再隨從人的私慾,只順從神的旨意,在世上度餘下的光陰。
  • 羅馬書 7:14
    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我卻是屬肉體的,已經賣給罪了。
  • 羅馬書 7:22-23
    按著我裡面的人來說,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發覺肢體中另有一個律,和我心中的律爭戰,把我擄去附從肢體中的罪律。
  • 羅馬書 8:2
    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使我自由,脫離了罪和死的律。
  • 羅馬書 5:20
    律法的出現,是要叫過犯增多;然而罪在哪裡增多,恩典就更加增多了。
  • 彼得前書 4:6
    因此,那些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好使他們的肉體受了人要受的審判,他們的靈卻靠神活著。
  • 哥林多前書 10:31
    所以,你們或吃喝,或作甚麼,一切都要為神的榮耀而行。
  • 歌羅西書 3:3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隱藏在神裡面。
  • 加拉太書 3:10
    凡是靠行律法稱義的,都在咒詛之下,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去行的,都被咒詛。”
  • 羅馬書 4:15
    因為律法帶來刑罰,沒有律法,就沒有違背律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