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书 2: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罗马书 6:11
    这样,你们应当看自己是向罪死了,但向上帝则看自己是活在基督耶稣里。
  • 罗马书 7:4
    我的弟兄姊妹,同样,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向着律法也死了,使你们可以归于那位从死里复活的基督,好为上帝结果子。
  • 罗马书 6:2
    绝不可以!我们既然向罪死了,岂可继续活在罪中?
  • 罗马书 3:19-20
    我们知道律法所讲的都是针对律法之下的人,好叫所有的人都无话可说,使全世界都伏在上帝的审判之下。因为无人能够靠遵行律法而被上帝视为义人,律法的本意是要使人知罪。
  • 罗马书 7:6-11
    但现在,我们既然向着一度捆绑我们的律法死了,就脱离了律法的控制,能够以圣灵所赐的新样式,而不是以拘守教条的旧样式事奉上帝。那么,我们可以说律法本身是罪吗?当然不是!没有律法,我们就不知道什么是罪。律法若不说“不可贪心”,我就不知道什么是贪心。然而,罪却趁机利用诫命在我里面生出各种贪念,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我没认识律法之前是活的,但律法来了之后,罪就活了,而我却死了。我发现那本来要使人活的诫命反而叫我死,因为罪利用诫命趁机引诱我,而且借着诫命杀了我。
  • 罗马书 14:7-8
    因为我们没有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人为自己死。我们活是为主而活,死是为主而死。因此,我们无论生死都是属主的人。
  • 哥林多后书 5:15
    祂为众人死,是要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而是要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基督活。
  • 帖撒罗尼迦前书 5:10
    主替我们死,使我们无论是醒是睡,都可以与祂同活。
  • 希伯来书 9:14
    更何况基督借着永恒的灵把自己毫无瑕疵地献给上帝呢?祂的血岂不更能洗净我们的良心,使我们脱离导致灭亡的行为,以便事奉永活的上帝吗?
  • 罗马书 10:4-5
    其实基督是律法的终极目的,使所有信靠祂的人都可以得到义。关于律法的义,摩西写道:“人若遵行律法的诫命,就必活着。”
  • 歌罗西书 2:20
    你们既然和基督一同死了,摆脱了世俗的玄学,为什么仍像活在世俗中,
  • 加拉太书 2:20
    我已经与基督一同被钉在十字架上,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活在我里面。我现在是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着,祂爱我,为我舍命。
  • 加拉太书 3:24
    因此,律法是我们的监护人,负责引领我们归向基督,使我们可以因信而被称为义人。
  • 罗马书 6:14
    罪不能再主宰你们,因为你们已经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中。
  • 提多书 2:14
    主耶稣为我们牺牲自己,要救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并洁净我们,使我们做祂的子民,成为热心行善的人。
  • 彼得前书 2:24
    祂被钉在十字架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向着罪死了,可以过公义的生活。因祂所受的鞭伤,你们得到了医治。
  • 彼得前书 4:1-2
    既然基督曾在肉身上为你们受苦,你们也要怀着同样的心志,因为肉体受过苦的人已经与罪断绝了关系,可以在今后的生活中不再随从人的私欲,只服从上帝的旨意。
  • 罗马书 7:14
    我们知道律法是属灵的,我却属乎肉体,已经卖给罪做奴隶了。
  • 罗马书 7:22-23
    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喜爱上帝的律。然而,我发觉在我身体内另有一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作战,将我俘虏,使我服从身体内犯罪的律。
  • 罗马书 8:2
    因为赐人生命之圣灵的律已经在基督耶稣里使我获得自由,脱离了罪与死的律。
  • 罗马书 5:20
    律法是后来颁布的,使过犯更多地显出来,只是哪里的罪越多,哪里的恩典就显得越丰富。
  • 彼得前书 4:6
    正因如此,福音也曾传给已死的人。这样,他们的肉体虽然像世人一样受了审判,他们的灵魂却可以靠上帝活着。
  • 哥林多前书 10:31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上帝的荣耀而做。
  • 歌罗西书 3:3
    因为你们的旧生命已经死了,你们的新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
  • 加拉太书 3:10
    凡以遵行律法为本的人都在咒诅之下,因为圣经上说:“凡不遵行律法书上一切命令的人必受咒诅。”
  • 罗马书 4:15
    因为有律法,就有刑罚;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违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