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2:16 >>

本节经文

  • 聖經新譯本
    既然知道人稱義不是靠行律法,而是因信耶穌基督,我們也就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是靠行律法;因為沒有人能靠行律法稱義。
  • 新标点和合本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 和合本2010(上帝版)
    可是我们知道,人称义不是因律法的行为,而是因信耶稣基督,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为要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律法的行为称义,因为,凡血肉之躯没有一个能因律法的行为称义。
  • 和合本2010(神版)
    可是我们知道,人称义不是因律法的行为,而是因信耶稣基督,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为要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律法的行为称义,因为,凡血肉之躯没有一个能因律法的行为称义。
  • 当代译本
    但我们知道人被称为义人不是靠遵行律法,而是靠信耶稣基督。所以我们信了基督耶稣,以便因信基督而被称为义人,而不是靠遵行律法,因为无人能够靠遵行律法而被称为义人。
  • 圣经新译本
    既然知道人称义不是靠行律法,而是因信耶稣基督,我们也就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是靠行律法;因为没有人能靠行律法称义。
  • 中文标准译本
    不过我们知道:人被称为义不是本于律法上的行为,而是藉着信耶稣基督。于是我们信了基督耶稣,为要因信基督称义,而不是本于律法上的行为,因为没有一个人本于律法上的行为会被称为义。
  • 新標點和合本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 和合本2010(上帝版)
    可是我們知道,人稱義不是因律法的行為,而是因信耶穌基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為要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律法的行為稱義,因為,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稱義。
  • 和合本2010(神版)
    可是我們知道,人稱義不是因律法的行為,而是因信耶穌基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為要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律法的行為稱義,因為,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稱義。
  • 當代譯本
    但我們知道人被稱為義人不是靠遵行律法,而是靠信耶穌基督。所以我們信了基督耶穌,以便因信基督而被稱為義人,而不是靠遵行律法,因為無人能夠靠遵行律法而被稱為義人。
  • 呂振中譯本
    我們知道人稱義不是由於行律法,無非是憑着信基督耶穌而已;那麼、我們自己也就信了基督耶穌,好叫我們可以由信基督、而不由於行律法、得稱為義;因為血肉之人無論如何都不能由行律法得稱為義。
  • 中文標準譯本
    不過我們知道:人被稱為義不是本於律法上的行為,而是藉著信耶穌基督。於是我們信了基督耶穌,為要因信基督稱義,而不是本於律法上的行為,因為沒有一個人本於律法上的行為會被稱為義。
  • 文理和合譯本
    既知人之見義、非由行律、乃由信耶穌基督、則信乎耶穌基督、俾由信而見義、不由行律、蓋無人由行律而見義也、
  • 文理委辦譯本
    知人非恃法而行、乃信耶穌基督稱義、故信基督耶穌、欲因信而稱義、非恃法而行焉、恃法而行者、無人稱義也、
  •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
    既知人得稱義非由行律法、乃由信耶穌基督、故我儕亦信耶穌基督、欲由信基督稱義、不由行律法、蓋無人由行律法得稱義也、
  • 吳經熊文理聖詠與新經全集
    雖然、吾人既知人之成義、非憑律法、惟憑篤信基督、故毅然惟基督是信、亦欲緣篤信基督、不恃律法、而成義耳。無他、血氣之倫、未有僅憑遵行律法、而成義者也。
  •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know that a person is not justified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ut by faith in Jesus Christ. So we, too, have put our faith in Christ Jesus that we may be justified by faith in Christ and not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ecause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no one will be justified.
  • New International Reader's Version
    Here is what we know. No one is made right with God by obeying the law. It is by believing in Jesus Christ. So we too have put our faith in Christ Jesus. This is so we can be made right with God by believing in Christ. We are not made right by obeying the law. That’s because no one can be made right with God by obeying the law.
  •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yet we know that a person is not justified by works of the law but through faith in Jesus Christ, so we also have believed in Christ Jesus, in order to be justified by faith in Christ and not by works of the law, because by works of the law no one will be justified.
  • New Living Translation
    Yet we know that a person is made right with God by faith in Jesus Christ, not by obeying the law. And we have believed in Christ Jesus, so that we might be made right with God because of our faith in Christ, not because we have obeyed the law. For no one will ever be made right with God by obeying the law.”
  •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and yet because we know that a person is not justified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ut by faith in Jesus Christ, even we ourselves have believed in Christ Jesus. This was so that we might be justified by faith in Christ and not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ecause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no human being will be justified.
  •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nevertheless, knowing that a person is not justified by works of the Law but through faith in Christ Jesus, even we have believed in Christ Jesus, so that we may be justified by faith in Christ and not by works of the Law; since by works of the Law no flesh will be justified.
  • New King James Version
    knowing that a man is not justified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ut by faith in Jesus Christ, even we have believed in Christ Jesus, that we might be justified by faith in Christ and not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for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no flesh shall be justified.
  •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yet knowing that a man is not justified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ut through faith in Jesus Christ, even we believed on Christ Jesus, that we might be justified by faith in Christ, and not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ecause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shall no flesh be justified.
  • Holman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know that no one is justified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ut by faith in Jesus Christ. And we have believed in Christ Jesus so that we might be justified by faith in Christ and not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ecause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no human being will be justified.
  • King James Version
    Knowing that a man is not justified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ut by the faith of Jesus Christ, even we have believed in Jesus Christ, that we might be justified by the faith of Christ, and not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for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shall no flesh be justified.
  • New English Translation
    yet we know that no one is justified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ut by the faithfulness of Jesus Christ. And we have come to believe in Christ Jesus, so that we may be justified by the faithfulness of Christ and not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ecause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no one will be justified.
  • World English Bible
    yet knowing that a man is not justified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ut through faith in Jesus Christ, even we believed in Christ Jesus, that we might be justified by faith in Christ, and not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because no flesh will be justified by the works of the law.

交叉引用

  • 腓立比書 3:9
    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而是有因信基督而得的義,就是基於信心,從神而來的義,
  • 羅馬書 9:30
    既是這樣,我們還有甚麼可說的呢?那不追求義的外族人卻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
  • 詩篇 143:2
    求你不要審判你的僕人,因為凡活著的人,在你面前沒有一個是義的。
  • 羅馬書 3:19-28
    然而我們曉得,凡律法所說的,都是對在律法之下的人說的,好讓每一個人都沒有話可講,使全世界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為義,因為藉著律法,人對於罪才有充分的認識。現在,有律法和先知的話可以證明:神的義在律法之外已經顯明出來,就是神的義,因著信耶穌基督,毫無區別地臨到所有信的人。因為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但他們卻因著神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神設立了耶穌為贖罪祭(“贖罪祭”直譯作“贖罪或使神息怒之法”),是憑著他的血,藉著人的信,為的是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神用忍耐的心寬容了人從前所犯的罪,好在現今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又稱信耶穌的人為義。這樣,有甚麼可誇的呢?沒有可誇的了。憑甚麼準則說沒有的呢?憑行為嗎?不是的,而是以信心為準則說的。因為我們認定,人稱義是由於信,並不是靠行律法。
  • 彼得前書 3:18
    因為基督也曾一次為你們的罪死了,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領你們到神面前。就肉體的方面說,他曾死去;就靈的方面說,他復活了;
  • 羅馬書 4:2
    亞伯拉罕若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不能在神面前誇口。
  • 彼得前書 1:18-21
    因為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先傳下的妄行,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而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就像無瑕疵無玷污的羊羔的血。基督是在創立世界以前,是神所預知的,卻在這末後的世代才為你們顯現出來。藉著他,你們信那使他從死人中復活、又給他榮耀的神,叫你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
  • 1約翰福音 2:1-2
  • 使徒行傳 13:38-39
    所以弟兄們,你們當知道,赦罪之道是由這位耶穌傳給你們的。在你們靠摩西律法不能稱義的一切事上,信靠他的人就得稱義了。
  • 彼得前書 2:24
    他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不活在罪中,就可以為義而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就得了醫治。
  • 羅馬書 4:5-6
    可是,那不作工而只信那稱不敬虔的人為義的神的,他的信就算為義了。大衛也是這樣說,那不靠行為而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 希伯來書 7:18-19
    一方面,從前的條例因為軟弱,沒有用處,就廢棄了;(因為律法從來沒有使甚麼得到完全,)另一方面,它卻帶來了更美的盼望,藉著這盼望,我們就可以親近神。
  • 羅馬書 3:30
    神既然只有一位,他就以信為準則稱受割禮的為義,也要以信為準則稱沒有受割禮的為義。
  • 彼得前書 1:2
    就是照著父神的預知蒙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因而順服,並且被耶穌基督的血灑過的人。願恩惠平安多多地加給你們。
  • 羅馬書 4:13-15
    原來神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的應許,並不是因著律法,而是藉著因信而來的義。如果屬於律法的人才能成為後嗣,信就沒有作用,應許也就落空了。因為律法帶來刑罰,沒有律法,就沒有違背律法的事。
  • 加拉太書 4:5
    要把律法之下的人救贖出來,好讓我們得著嗣子的名分。
  • 加拉太書 5:4
    你們這些靠律法稱義的人,是和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 羅馬書 1:17
    神的義就是藉著這福音顯明出來,本於信而歸於信,正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 彼得前書 1:8-9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愛他;現在雖然不能看見他,卻信他。因此,你們就有無法形容、滿有榮耀的大喜樂,得到你們信心的效果,就是靈魂得救。
  • 約伯記 9:29
    我既然被定為有罪,又何必徒然勞苦呢?
  • 彼得後書 1:1
    耶穌基督的僕人和使徒西門.彼得,寫信給那靠著我們的神和救主耶穌基督的義,得著和我們同樣寶貴信心的人。
  • 約伯記 9:2-3
    “我實在知道是這樣,但是,人在神面前怎能算為公義呢?人若願意與他辯論,連千分之一也答不出來。
  • 約伯記 25:4
    這樣在神面前,人怎能稱為義呢?婦人所生的,怎能算為潔淨呢?
  • 羅馬書 8:3
    律法是因肉體而軟弱無力,所作不到的,神作到了:他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樣式,為了除掉罪,就在肉體中把罪判決了,
  • 啟示錄 7:9
    這些事以後,我觀看,見有一大群人,沒有人能數得過來,是從各邦國、各支派、各民族、各方言來的。他們都站在寶座和羊羔面前,身穿白袍,手裡拿著棕樹枝。
  • 啟示錄 7:14
    我對他說:“我主啊,你是知道的。”他告訴我:“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他們用羊羔的血,把自己的衣袍洗潔白了。
  • 1約翰福音 1:7
  • 加拉太書 3:22-24
    但聖經把所有的人都圈在罪中,好把那因信耶穌基督而來的應許,賜給相信的人。但信的道理還沒有來到以前,我們在律法下被囚禁、被圍困,直到那要來的信的道理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成了我們的啟蒙教師,領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可以因信稱義。
  • 使徒行傳 4:12
    除了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 羅馬書 8:30-34
    他預先命定的人,又呼召他們;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使他們得榮耀。既是這樣,我們對這一切還有甚麼話說呢?神若這樣為我們,誰能敵對我們呢?他連自己的兒子都捨得,為我們眾人把他交出來,難道不也把萬有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誰能控告神揀選的人呢?有神稱我們為義了。誰能定我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死了,而且復活了,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 路加福音 10:25-29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老師,我應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呢?”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怎麼念的呢?”他回答:“你要全心、全性、全力、全意愛主你的神,並且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答得對,你這樣行,就必得生命。”那人想證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 羅馬書 4:24-5:2
    也是為我們這將來得算為義的人寫的,就是為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的人寫的。耶穌為我們的過犯被交去處死,為我們的稱義而復活。所以,我們既然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神和好;我們也憑著信,藉著他可以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以盼望得享神的榮耀為榮。
  • 哥林多後書 5:19-21
    就是神在基督裡使世人與他自己和好,不再追究他們的過犯,並且把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因此,我們就是基督的使者,神藉著我們勸告世人。我們代替基督請求你們:跟神和好吧!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有罪的,使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 約翰福音 20:31
    但把這些事記下來,是要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使你們信了,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 哥林多前書 6:11
    你們有些人從前也是這樣的,但現在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靠著我們神的靈,都已經洗淨了,聖潔了,稱義了。
  • 詩篇 130:3-4
    耶和華啊!如果你究察罪孽,主啊!誰能站立得住呢?但你有赦免之恩,為要使人敬畏你。
  • 加拉太書 3:10-14
    凡是靠行律法稱義的,都在咒詛之下,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去行的,都被咒詛。”很明顯,在神面前,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著律法稱義,因為“義人必因信得生”(“義人必因信得生”或譯:“因信稱義的人,必定得生”)。律法本來不是出於信,而是說:“遵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這些事而活。”基督替我們受了咒詛,就救贖我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受咒詛的。”這樣,亞伯拉罕所蒙的福,就在耶穌基督裡臨到外族人,使我們因著信,可以領受所應許的聖靈。
  • 羅馬書 5:8-9
    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對我們的愛就在此顯明了。所以,我們現在既然因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受神的忿怒。
  • 加拉太書 2:19-20
    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向神活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活在我裡面;如今在肉身中活著的我,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的;他愛我,為我捨己。
  • 約翰福音 6:68-69
    西門.彼得回答:“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跟從誰呢?我們已經相信,並且知道你是神的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