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2:1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使徒行傳 24:17
    「我離開耶路撒冷已有多年,這次回來是帶著捐款要賙濟同胞,並獻上祭物。
  • 1約翰福音 3:17
  • 哥林多後書 8:1-9
    弟兄姊妹,我們現在要讓你們知道上帝向馬其頓各教會所施的恩典。他們雖然遭遇極大的患難,受盡熬煉,卻充滿了喜樂,在極度貧窮的情況下仍然十分慷慨樂捐。我可以證明,他們是甘心樂意,盡其所能地捐助,甚至超過了自己的能力。他們懇切地求我們准許他們與有需要的聖徒分享上帝的恩典。他們這樣做超過了我們的期望,並且他們按照上帝的旨意首先把自己獻給主,然後獻給我們。所以,我們勸提多要繼續完成他早先在你們當中開始的這件善事。你們既然在信心、口才、知識、熱心和對我們的愛心上都有突出的表現,也要在這件善事上有突出的表現。我說這話並非命令你們,而是藉著別人的熱心考驗一下你們愛心的真偽。因為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的緣故變得貧窮,使你們藉著祂的貧窮可以變得富足。
  • 希伯來書 13:16
    不可忘記行善和幫補別人,因為這樣的祭是上帝所喜悅的。
  • 雅各書 2:15-16
    如果有弟兄姊妹缺衣少食,你們只是對他們說:「安心走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幫助他解決實際困難,這有什麼用呢?
  • 羅馬書 15:25-27
    但現在我要去耶路撒冷服侍當地的聖徒,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的教會欣然捐出了財物給耶路撒冷的窮困聖徒。這固然是他們慷慨解囊,但也可以說是他們該還的債。外族人既然分享了猶太聖徒屬靈的福分,現在以物質報答他們也是應該的。
  • 使徒行傳 11:29-30
    門徒決定各盡所能,捐款救濟住在猶太境內的弟兄姊妹。他們捐完後,委託巴拿巴和掃羅將款項送交耶路撒冷教會的長老。
  • 哥林多前書 16:1-2
    至於捐款幫助聖徒這件事,你們可以照我吩咐加拉太各教會的方法辦理。每逢週日,各人應按照自己的收入抽出一部分留起來,免得我到的時候才現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