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斯拉記 6: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書亞記 5:10
    以色列族建營於吉甲、至十四日夕、守逾越節禮、於耶利哥平原。
  • 歷代志下 30:1-27
    希西家召以色列猶大二族、復致書以法蓮馬拿西二支派、使至耶路撒冷、詣耶和華殿守逾越節、奉事以色列族之上帝耶和華。正月祭司未得成潔、民未咸至耶路撒冷、不能守此禮、故王與群伯及耶路撒冷會眾、議於二月守逾越節。王與會眾以為善。年久民未循例守禮、故立志普告以色列族、自但及別是巴、使咸至耶路撒冷、守逾越節、奉事以色列族之上帝耶和華。王與群伯、使趨承者致書、遍以色列猶大二族、曰、以色列族、當歸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之上帝、凡不見害於亞述列王之遺民者、必蒙耶和華祐、爾父兄違列祖之上帝耶和華、故見殲滅、今日之事為證、爾勿效尤。毋強爾項、濟乃父之惡、宜從耶和華。彼之聖室、業已成潔、歷世弗替、爾當入之、役事爾之上帝耶和華、則其震怒可息。爾之上帝耶和華仁慈矜憫、如爾歸之、必不棄爾、即爾見虜之子弟、亦蒙矜憫、得反斯土。趨承者遍行以法蓮馬拿西諸邑、延及西布倫為人訕笑。亞設、馬拿西、西布倫中有數人、卑以自牧、詣耶路撒冷。在猶大地上帝使民一心、遵從王與群伯所傳耶和華命。○二月會眾至耶路撒冷、守無酵節、不可勝數。在耶路撒冷、獻祭之壇、焚香之壇、民去之、投於汲淪溪、惟耶和華之壇存焉。二月十四日、人宰逾越節羔、祭司及利未人深以為恥、自潔其身、攜燔祭入耶和華殿、各立其所、循常例、遵上帝僕摩西律例、利未人畀血於祭司、祭司灑之。會中之人、未潔者眾、弗敢宰逾越節羔、利未人代宰、則於耶和華前、可為潔。以法蓮、馬拿西、以薩迦、西布倫、所至民眾、未潔其體、守逾越節、不循常例、希西家禱曰、如人崇列祖之上帝耶和華、惟一其心、雖不潔己、循聖所之例、耶和華無不善、願蒙赦宥。
  • 出埃及記 12:6-36
    當留至十四日夕、以色列會眾宰是羔、即於食羔之室、取其血以釁左右橛、及門楣。是夕炙其肉、共無酵餅苦菜而食。勿生食、勿水烹、必火炙、首足與臟皆宜食。毋留其餘於明日、若留於明日者、以火燬之。當束帶納履、執杖而食、其速如欲遁者、是為耶和華逾越節之禮。我耶和華是夜將遍行通國、擊埃及人長子、與畜首生者、凡埃及人之上帝我必敗之。惟汝室以血為徵、我見之、將逾越爾室、擊埃及時、災害不及爾身。歷代當誌是日、必守節期、以奉事我耶和華永著為例。七日間、當食無酵餅、首日必於爾室除酵、自首日至七日、凡食酵者、必絕之於以色列族中。首日必為聖會、七日亦必為聖會、是日勿操作、推備食則可。是日我導爾群眾、以出埃及、故當守無酵節期、歷世勿替、永著為例。正月十四日夕、至二十一日夕、宜食無酵餅。七日間勿存酵於爾家、無論宗族賓旅、若食酵餅、必絕於以色列會中。有酵者勿食、維爾家所食者、必除其酵。○摩西屬以色列長老、告之曰、隨爾家之人數、擇羔而宰、以為逾越節禮。以盂盛血、束牛膝草、濡血釁門楣與橛、是夜至明晨勿出戶。蓋耶和華將遍行通國、擊埃及人、見楣橛釁血、必逾越其門、不容殘賊者入擊爾曹。爾與子孫必守此節、永著為例。昔耶和華許以地賜爾、既得斯土、宜行此禮。如爾子孫、問曷故行是。當曰、昔耶和華擊埃及人時、逾越我第宅、拯我眷聚、是以守逾越節、奉耶和華。以色列族稽首而拜、遂往遵耶和華所諭摩西亞倫而行。○中夜耶和華遍行埃及、自居位之法老、至獄中之罪犯、凡其長子、及群畜首生者、無不被擊。是夜比戶皆有死亡、號泣之聲、遍聞埃及、法老與臣民悉起。召摩西亞倫曰、爾曹與以色列族、速離我民、奉事耶和華。如爾所言。亦驅牛羊、如爾所求、更我為我祝嘏。埃及人促以色列族、速出其境。僉曰、我儕將就死亡。以色列族之濕麵、未置酵、盛於器中、以衣裹之、肩而行。亦從摩西言、乞金銀服飾於埃及人。耶和華使以色列族、沾恩於埃及人、遂得所乞之物、取之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