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西結書 44: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19:11-14
    凡捫人屍者、必不潔七日、至第三日與第七日、必以此灰淨身、然後成潔、如三日七日、不以此灰淨身、仍為不潔、凡捫人之屍而不淨身、則玷污主之聖所、其人必滅絕於以色列族中、因淨水未灑於其身、仍為不潔、其不潔尚存、若人死於幕中、亦有定例、凡入其幕或已在幕者、必不潔七日、
  • 民數記 6:10-21
    第八日當以二鳲鳩、或二雛鴿、至會幕門奉於祭司、祭司用一為贖罪祭、用一為火焚祭、為彼贖近屍而蒙不潔之罪、當日祭司使其首成潔、又當獻未盈歲之牡羔一為贖愆祭、復許離俗事主之願、既蒙不潔、已往離俗之日亦徒然、許願離俗之人、許願離俗之日既盈、其例如是、必攜之至會幕門、獻祭於主、當獻未盈歲無疵牡羔一、為火焚祭、未盈歲無疵牝羔一、為贖罪祭、無疵牡綿羊一、為平安祭、無酵餅一筐、和油之細麵餅、抹油之無酵薄餅、與配獻之素祭、及灌奠之酒、祭司奉於主前、獻其贖罪祭及火焚祭、祭司又以牡綿羊、及無酵餅一筐、獻於主為平安祭、祭司又配獻素祭、並奠酒、離俗者當在會幕門前、薙首髮、以所薙之髮、置於平安祭下之火中、離俗者既薙首髮、祭司乃取已烹之牡綿羊前腿、及筐中之無酵餅一、無酵薄餅一、悉置於其手、祭司必搖之於主前、此物與被搖之胸、被舉之腿、皆為聖物、悉歸於祭司、厥後、離俗者始可飲酒、許願離俗者、離俗之日盈滿、獻祭於主、其例如此、若有力能在當獻之外多獻、則當循其所許之願而行、○
  • 希伯來書 9:13-14
    若牛羊之血、與焚化牝犢之灰、灑於不潔者、能潔其身、何況基督感於永在之神、以己無瑕之身、獻於天主、其血豈更不淨爾心去妄行、使爾奉事永生之天主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