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 40: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8:1-13
    耶和華諭摩西曰、汝攜亞倫及其子、與其衣、暨香膏、取犢一、為贖罪之祭、牡綿羊二、無酵餅一筐、集會眾於會幕前。摩西循命、會眾集於會幕前。摩西告之曰、今日所行、乃耶和華所諭、遂攜亞倫及其子、以水濯之、以衣衣亞倫、束以帶、服以長衣、加以公服、束以繡紳、亦賜黼掛、置烏陵土明於其中、以冠冠之、冠前置金額於顙、額即聖冕、循耶和華命。摩西取香膏、釁會幕、及內所有、使之成聖、灑壇七次、釁壇與器、盤與其座、使之成聖。斟香膏、以膏亞倫首、使之成聖。使亞倫諸子前、衣之以衣、束之以紳、冠之以冠、循耶和華命。
  • 利未記 9:1-24
    越八日、摩西招亞倫及其子、暨以色列長老、告亞倫曰、取犢一、為贖罪之祭、牡綿羊一為燔祭、純潔是務、獻於耶和華、又曰、爾當告以色列族、取山羊羔一、為贖罪之祭、犢一、綿羊羔一、為燔祭、必取未盈歲者、純潔是務。亦取犢一、牡綿羊一、為酬恩之祭、獻於耶和華、又取麵和油、以為禮物、蓋今日耶和華必顯現於爾。乃遵摩西命、攜諸禮物於會幕、會眾咸集、侍於耶和華前。摩西曰、耶和華命爾行是、必得其榮光、顯著於爾。○又告亞倫曰、當近於壇、獻贖罪之祭、及燔祭、為爾及民贖罪、亦獻民之禮物、代民贖罪、遵耶和華命。亞倫至壇、宰犢為己贖罪、其子取血、亞倫以血染指、釁於壇角、傾餘血於壇下、脂、左右腎、肝片、焚於壇上、循耶和華命、惟肉與皮、焚於營外。亞倫宰牲為燔祭、其子奉血、灑於壇四周、剖分其牲、以所剖者及首、奉與亞倫、焚之於壇。洗臟及足、與燔祭、共焚於壇。亞倫攜民之禮物至、亦取山羊為民贖罪、宰之以獻、為贖罪之祭、如獻犢然。攜牲為燔祭、循其常例。晨獻燔祭而外、亦攜禮物、取麵一撮、焚之於壇、宰犢與羊、為民酬恩、亞倫諸子奉血、灑於壇四周。取犢脂、羊尾、蓋臟之脂、左右腎、與肝片、置脂於腔、以脂焚於壇、腔及右肩、亞倫搖於耶和華前、循摩西命。亞倫獻贖罪祭、燔祭、酬恩祭、既畢、舉手祝民而退。摩西亞倫入會幕、出而祝民、耶和華之榮光顯現、為民目擊。火自耶和華出、焚壇上之燔祭、與脂、民見之、懽呼俯伏。
  • 路加福音 1:35
    天使曰、聖神將臨爾、至上者之力將庇爾、是以所生之聖者、得稱上帝子、
  • 加拉太書 4:4
    屆期、上帝遣子、由女而生、服於法下、
  • 馬太福音 3:16
    耶穌受洗、由水而上、天為之開、見上帝之神如鴿、降臨其上、
  • 羅馬書 8:3
    蓋律法以我情欲、故無力脫我於惡、惟上帝遣己子、身等罪人、以贖人罪、滅吾身之罪、
  • 以賽亞書 61:1-3
    受膏者曰、主耶和華以神感我、以膏沐我、俾傳福音於貧人、傷心者醫之、釋被擄於縲絏、出俘囚於囹圄、命我宣播。上帝耶和華之禧年、伸民冤抑、解民憂愁。凡在郇邑、哀哭者使不蒙塵、而冠花冠、不喪膽、不殷憂、懽然頌美、若沐以膏油、若被以麗服、譬彼茂林、耶和華所植、以彰其榮、
  • 約翰福音 3:34
    上帝所遣者、述上帝言、蓋上帝賜之聖神、無限量也、
  • 出埃及記 29:1-35
    如欲使之成聖、為祭司而事我、宜取犢一、牡綿羊二、純潔是務。用麥粉製饅與和油之餅、抹膏之薄餅、俱弗置酵、盛之於筐、可以提挈、犢與二羊、亦牽之至。攜亞倫及其子至會幕門外、以水濯之、衣亞倫以衣、及公服、黼掛、與公服下之長衣、束以繡紳、以冠冠首、上加聖冕。斟香膏、膏其首。攜其子來、衣以衣、束以紳、冠以冠、使亞倫及子任祭司職、永著為例。牽犢至會幕前、使亞倫及子按手其上。當我耶和華前、必宰是犢、於會幕門外、指染其血、釁於壇上之角、餘血傾於壇下、以蓋臟之脂、及肝片、左右腎、與其膏燔於壇上、其肉、皮、遺矢、營外爇之、此贖罪之祭也。牡綿羊一、牽之以至、使亞倫及子、按手其上。必宰是羊、灑血於壇四周、剖分其羊、洗臟及足、使已剖者與首、仍合為一。以羊全體爇於壇上、蓋為燔祭、取其馨香、以奉事我耶和華。又牽牡綿羊一、使亞倫與子按手其上、宰羊取血、釁於亞倫及子右耳上、與右手足之巨擘、亦灑血於壇四周。取壇上之血、與所沃之香膏、灑於亞倫及其子之身與衣、使彼身及衣可得成聖。蓋獻是羊、使亞倫任職、故取羊尾之脂、蓋臟之脂、肝片、左右腎、與其膏暨右肩。在我前無酵餅筐中、取圓饅一、和油餅一、薄餅一、均置於亞倫及其子之手、使搖於我耶和華前、以為奉獻。爾自其手接之、爇之於壇、加於燔祭之上、獻於我前、取其馨香、以奉事我、此為燔祭。任亞倫為祭司時、所獻之羊、必取其腔、搖於我前、是腔爾可得之。既任亞倫及其子為祭司、而獻羊、必以所搖之腔所舉之肩、為聖物。厥後以色列族獻酬恩之祭、既以羊腔羊肩舉於我前、則必以是歸亞倫及其子、著為永例。亞倫之聖衣、必遺其子孫、使衣之以受香膏、任為祭司。凡其子孫代為祭司、進會幕、役事於聖所必衣是衣、歷至七日。任亞倫為祭司時、所獻之羊、必於聖所、水烹其肉、亞倫與子、必於會幕門前、食羊及筐中之餅、爾以是羊、為亞倫及其子贖罪、任之為祭司、故使彼食之、外人則不可食、蓋聖物也。如以肉與餅、留於明晨則勿食、必爇以火、蓋聖物也。爾必遵我所諭、以是禮施於亞倫及其子、歷至七日、任為祭司。
  • 以賽亞書 11:1-5
    耶西之根株、必將萌櫱、耶和華之神賦之、使有智慧、使有謀力、知耶和華之道而寅畏之、知人崇事耶和華之誠偽、不待目見耳聞、而是非悉辨、為困乏與謙遜之人聽訟、秉公行義、作惡者流、必遭箠楚、以辭氣滅之、腰束以誠、腎繫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