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 29:1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4:21
    當移犢於營外而焚之、與焚前言之犢無異、此為會眾之贖罪祭、○
  • 利未記 4:11-12
    犢之皮與所有之肉、並其首脛臟糞、即犢之全體、悉移於營外潔淨之地、即傾灰之處、置於柴以火焚之、焚其犢必於傾灰之處、○
  • 出埃及記 30:10
    每歲一次、亞倫以贖罪祭牲之血、灑於其角、行贖罪禮於其上、是乃爾曹歷代所當行者、此臺於主前為至聖、○
  • 民數記 7:16
    牡山羊一、以為贖罪祭、
  • 利未記 16:27
    為贖罪祭之犢、與牡山羊、其血既攜入內聖所贖罪、則必攜出營外、以火焚其皮肉及糞、
  • 利未記 16:3
    亞倫若入聖所、當如是、必以牡犢一、為贖罪祭、牡綿羊一、為火焚祭、
  • 以斯拉記 8:35
    被擄者之裔、自擄至之地而歸者、為以色列眾獻火焚祭於以色列天主、牡牛十二、牡綿羊九十六、綿羊之羔七十七、又獻牡山羊十二、以為贖罪祭、俱焚獻於主前、
  • 利未記 6:25
    爾告亞倫及其諸子云、贖罪祭之例如是、在宰火焚祭牲之處、宰贖罪祭牲於主前、斯為至聖之物、
  • 利未記 8:17
    以全犢、其皮其肉其糞、用火焚於營外、遵主所諭摩西之命、
  • 利未記 5:8
    攜至祭司前、祭司取為火焚祭者先獻、當從鳥項折其首、但勿折斷、
  • 希伯來書 13:11-13
    犧牲之血、被大祭司奉入聖所贖罪後、犧牲之體、遂焚於營外、是以耶穌欲以己血使民成聖、亦受苦於邑門外、故我儕當出營外就之、忍受其所受之辱、
  • 歷代志下 29:24
    祭司宰之、灑血於祭臺、為以色列民贖罪、蓋王曾命曰、此火焚祭與贖罪祭、乃為以色列民眾而獻者、
  • 利未記 4:3
    若受膏之祭司犯罪、使民亦陷於罪、則當因所犯之罪、以無疵之牡犢、獻於主為贖罪祭、
  • 利未記 9:2
    謂亞倫曰、爾取牡犢之小者一、為贖罪祭、牡綿羊一、為火焚祭、皆當無疵者、獻於主前、
  • 利未記 4:32
    若獻綿羊為贖罪祭、則用無疵之牝者、
  • 利未記 4:25
    祭司以指蘸贖罪祭牲之血、塗於祭臺角上、傾餘血於祭臺之基、
  • 利未記 4:29
    按手於贖罪祭牲之首、宰贖罪祭牲於宰火焚祭牲之處、
  • 利未記 5:6
    因所犯之罪、當以贖愆祭獻於主、或用一牝綿羊、或用一牝山羊、為贖罪祭、祭司即為彼贖罪、
  • 利未記 16:11
    亞倫乃牽為己作贖罪祭之犢、為己與眷屬贖罪、遂宰此作贖罪祭之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