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记 23: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记 22:1-4
    “如果你们看见同胞的牛或羊走迷了路,不可视而不见,要把它带回去交给主人。如果主人离你们很远,或者你们不知道主人是谁,就要把它牵回家,等主人来找时再还给主人。见到同胞遗失的驴、衣物或其他东西,都要这样处理,不可视而不见。如果在路上看见同胞的牛或驴倒在地上,不可视而不见,要帮忙把它扶起来。
  • 箴言 25:21
    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的;若渴了,就给他水喝;
  • 马太福音 5:44
    但我告诉你们,要爱仇敌,为迫害你们的人祷告。
  • 帖撒罗尼迦前书 5:15
    你们要小心,谁都不可冤冤相报,总要彼此善待,也要善待众人。
  • 罗马书 12:17-21
    不要以恶报恶。要尊重别人,众人都认为好的事,应该竭力去做。如果可能,总要尽力与人和睦相处。亲爱的弟兄姊妹,不要私自报复,要让上帝来审判,因为圣经上说:“主说,‘申冤在我,我必报应。’”所以,“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的;若渴了,就给他喝的;你这样做是把炭火堆在他头上。”你不可被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 路加福音 6:27-28
    “但是,我告诉你们这些听道的人,要爱你们的仇敌,要善待恨你们的人,要为咒诅你们的人祝福,要替恶待你们的人祷告。
  • 约伯记 31:29-30
    “我何曾因敌人遭殃而欢喜,因他们遇祸而快乐?我从未咒诅他们丧命,以致我的口犯罪。
  • 箴言 24:17-18
    仇敌跌倒,不要幸灾乐祸;仇敌败落,不要心里欢喜。否则,耶和华看见会不悦,不再向仇敌发烈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