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 22: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箴言 20:16
    誰為生人作保,就拿誰的衣服;誰為外人作保,誰就要承當。 (cunpt)
  • 阿摩司書 2:8
    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 (cunpt)
  • 申命記 24:6
    「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作當頭,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當頭。 (cunpt)
  • 以西結書 18:16
    未曾虧負人,未曾取人的當頭,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cunpt)
  • 申命記 24:17
    「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 (cunpt)
  • 箴言 22:27
    你若沒有甚麼償還,何必使人奪去你睡臥的牀呢? (cunpt)
  • 以西結書 18:7
    未曾虧負人,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 (cunpt)
  • 約伯記 24:3
    他們拉去孤兒的驢,強取寡婦的牛為當頭。 (cunpt)
  • 申命記 24:10-13
    「你借給鄰舍,不拘是甚麼,不可進他家拿他的當頭。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當頭拿出來交給你。他若是窮人,你不可留他的當頭過夜。日落的時候,總要把當頭還他,使他用那件衣服蓋着睡覺,他就為你祝福;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就是你的義了。 (cunpt)
  • 約伯記 24:9
    又有人從母懷中搶奪孤兒,強取窮人的衣服為當頭, (cunpt)
  • 約伯記 22:6
    因你無故強取弟兄的物為當頭,剝去貧寒人的衣服。 (cunpt)
  • 以西結書 33:15
    還人的當頭和所搶奪的,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cun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