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 21: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9:21
    你的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 馬太福音 5:38-40
    「你們聽過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另一邊也轉過去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 路加福音 6:38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裏;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 利未記 24:19-20
    人若傷害鄰舍以致殘疾,他怎樣做,也要照樣向他做: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使人有殘疾,也要照樣向他做。
  • 撒母耳記上 15:33
    撒母耳說:「你既用刀使婦人喪子,你母親在婦人中也必照樣喪子。」於是,撒母耳在吉甲耶和華面前把亞甲砍碎了。
  • 出埃及記 21:26-27
    「人若打奴僕或婢女的眼睛,毀了一隻,就要因他的眼讓他自由離去。若打掉了奴僕或婢女的一顆牙,就要因他的牙讓他自由離去。」
  • 馬太福音 7:2
    因為你們怎樣評斷別人,也必怎樣被審判;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 士師記 1:6-7
    亞多尼‧比色逃跑,他們追趕他,捉住他,砍斷他大拇指和大腳趾。亞多尼‧比色說:「從前有七十個王,大拇指和大腳趾都被我砍斷,在我桌子底下拾取零碎食物。現在上帝照着我所做的報應我了。」他們把亞多尼‧比色帶到耶路撒冷,他就死在那裏。
  • 啟示錄 16:6
    因他們曾流過聖徒與先知的血,現在你給他們血喝,這是他們該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