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 21: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9:21
    你們對惡人不可心軟,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 馬太福音 5:38-40
    「你們聽過這樣的話,『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我告訴你們,不要跟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讓他打。有人想控告你,要奪取你的內衣,連外衣也給他。
  • 路加福音 6:38
    你們要給他人,這樣上帝必給你們,並且會用大號升斗搖勻壓實,滿滿地倒給你們,因為你們用什麼樣的量器量給別人,上帝也會用什麼樣的量器量給你們。」
  • 利未記 24:19-20
    有人傷害別人,也要同樣對待他,要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傷害別人,也要怎樣傷害他。
  • 撒母耳記上 15:33
    但撒母耳對他說:「你的刀怎樣使婦人失去兒女,你的母親也要怎樣喪去她的兒子。」於是,撒母耳就在吉甲,在耶和華面前把亞甲殺死了。
  • 出埃及記 21:26-27
    「主人若打壞僕婢的一隻眼睛,就要因僕婢眼睛受傷而使僕婢得自由。同樣,倘若他打掉了僕婢的一顆牙齒,也要因此而釋放他。
  • 馬太福音 7:2
    因為你們怎樣論斷別人,也必照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尺度衡量別人,也要用什麼尺度衡量你們。
  • 士師記 1:6-7
    亞多尼·比色逃跑,他們追上去擒住他,砍掉他的大拇指和大腳趾。亞多尼·比色說:「從前七十個王的大拇指和大腳趾被我砍掉,在我桌下撿食物碎屑,現在上帝照我的行為報應我了。」他們把他帶到耶路撒冷,他死在那裡了。
  • 啟示錄 16:6
    由於他們流了眾聖徒和先知們的血,現在你使他們喝血,這正是他們應得的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