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 21:2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9:21
    爾勿姑縱、乃必以命償命、目償目、齒償齒、手償手、足償足。
  • 創世記 4:24
    若殺該隱必七倍受罰、則殺拉麥其受罰也、非七十有七倍歟。○
  • 羅馬書 13:4
    居位者、上帝僕也、原以益爾、行惡宜畏之、以其為上帝僕、柄不徒操、刑加作惡之人、
  • 出埃及記 21:26-27
    若擊僕婢、而傷其目、必緣其傷而釋之。傷其齒、則必緣其傷而釋之。
  • 以賽亞書 58:3-4
    彼曰、我已禁食、卑以自牧、爾不垂顧、其意何居、曰、爾雖禁食、乃縱私欲、威迫傭人。是爾禁食、依然作惡、與人爭競、揮拳敺擊、夫如是豈得升聞於上哉。
  • 創世記 4:15
    耶和華曰、凡殺該隱者、使其七倍受罰。於是耶和華加以印誌、免遇之者擊之。○
  • 創世記 9:6
    余造世人、與我維肖、故流人血者、人必流其血。
  • 箴言 29:19
    主諭僕、僕不聽、惟責以言、不足以罰其過。
  • 民數記 35:19
    被殺之戚屬、可報其仇、遇即殺之。
  • 民數記 35:30-33
    凡殺人者、有人為證、必死毋赦、證人惟一則不可。殺人者不得以金贖、必死毋赦。祭司長未死、而殺人者欲以金贖、離逋逃之藪、歸其故土、亦不可。如殺人命、則污衊斯土、殺人者未償命、則污仍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