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埃及記 20:1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弗所書 4:28
    從前偷竊的要改過自新,自食其力,做正當事,以便能夠分給有需要的人。
  • 羅馬書 13:9
    因為「不可通姦、不可殺人、不可偷竊、不可貪婪」以及其他誡命,都可以總結成一句話——「愛鄰如己」。
  • 利未記 19:11
    不可偷盜,不可撒謊,不可互相欺騙。
  • 馬太福音 19:18
    那人問:「什麼誡命呢?」耶穌答道:「不可殺人,不可通姦,不可偷盜,不可作偽證,
  • 利未記 19:13
    不可欺壓鄰居,也不可搶奪他的東西。要當天支付雇工的工錢,不可拖到第二天。
  • 利未記 6:1-7
    耶和華對摩西說:「如果有人犯罪,不忠於耶和華,拒絕歸還同胞委託他保管的物品或抵押品,或搶掠同胞,或欺騙同胞,或撿到東西卻矢口否認,或起假誓,或犯其他類似的罪,他必須歸還一切靠偷盜、欺詐、侵佔、拾遺、或起假誓得來的東西,他必須在獻贖過祭那天如數歸還物主,並加賠五分之一。他要從羊群中選一隻毫無殘疾的公綿羊,或把同等價值的銀子帶到祭司那裡,獻給耶和華作贖過祭。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就會得到赦免。」
  • 阿摩司書 8:4-6
    踐踏貧民、滅絕窮人的人啊,你們要聽!你們盼望朔日和安息日快點過去,你們好售賣穀物。你們用小升斗賣糧,用加重的法碼收銀子,用假秤騙人。你們用銀子買貧民,以一雙鞋買窮人為奴,售賣摻了糠秕的麥子。
  • 約翰福音 12:6
    他這樣說不是因為他真的關心窮人,其實他是個賊,常常藉管錢的機會中飽私囊。
  • 箴言 1:13-15
    我們必得到各樣寶物,把戰利品裝滿我們的房屋。跟我們一起幹吧,大家有福同享!」孩子啊,不要走他們的道,切莫行他們的路。
  • 利未記 19:35-37
    在秤重和度量時,不可騙人。要使用準確的秤、尺子和升斗。我是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曾帶領你們離開埃及。你們要遵行我的一切律例和典章。我是耶和華。」
  • 路加福音 3:13-14
    約翰說:「除了規定的稅以外,一分錢也不可多收。」有些軍人問:「我們該怎麼辦呢?」約翰說:「不可敲詐勒索,自己有糧餉就當知足。」
  • 箴言 11:1
    耶和華憎惡騙人的天平,喜愛公平的法碼。
  • 哥林多前書 6:10
    偷竊的、貪婪的、酗酒的、毀謗的、欺詐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
  • 申命記 24:7
    「如果有人綁架自己的同胞,奴役他或賣掉他,必須處死綁架者,除掉你們中間的罪惡。
  • 出埃及記 21:16
    綁架他人販賣或自用的,必須被處死。
  • 約伯記 20:19-22
    他欺壓、漠視窮人,強佔別人的房屋。他貪慾無度,不放過任何喜愛之物。他吞掉一切所有,他的福樂不能長久。他在富足時將陷入困境,各種災禍將接踵而至。
  • 申命記 25:13-16
    「你們做買賣時,口袋裡不可有一大一小兩種法碼,家裡也不可用一大一小兩種量器。你們必須誠實無欺,使用同樣的法碼和量器,以便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得享長壽。因為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憎惡行事詭詐的人。
  • 撒迦利亞書 5:3-4
    他說:「這是臨到全天下的咒詛,因為書卷一面寫著『凡偷盜的必被清除』,另一面寫著『凡起假誓的必被清除』。」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使這咒詛進入盜賊和奉我的名起假誓者的家,住在他們家裡,毀滅他們的家,不留一木一石。」
  • 帖撒羅尼迦前書 4:6
    你們在這種事上不可越軌,虧負弟兄姊妹。我們曾經對你們說過,並且鄭重地警告過你們,主必懲治犯這種罪的人。
  • 馬太福音 21:13
    耶穌斥責他們說:「聖經上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竟把它變成了賊窩。」
  • 馬太福音 15:19
    因為從心裡出來的有惡念、謀殺、通姦、淫亂、偷盜、假見證和毀謗,
  • 彌迦書 7:3
    他們善於作惡。領袖和審判官索要賄賂,顯貴袒露心中的惡慾,朋比為奸。
  • 阿摩司書 3:10
    他們不知正道,強取豪奪,在他們的堡壘中積斂錢財。這是耶和華說的。」
  • 彌迦書 6:10-11
    我豈會忘記惡人家中的不義之財和可惡的小升斗?我豈會放過使用不公道的秤和法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