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道書 8: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列王紀上 2:43
    現在你為甚麼不遵守你向耶和華所起的誓,和我吩咐你的命令呢?”
  • 彼得前書 2:13-17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無論是至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賞善罰惡的官員;因為這是神的旨意,要藉著你們的善行,塞住糊塗無知人的口。你們是自由的人,但不要用自由來掩飾邪惡,總要像神的僕人。要尊重眾人,愛護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 撒母耳記下 21:7
    王顧惜掃羅的孫子、約拿單的兒子米非波設,因為大衛與掃羅的兒子約拿單,曾經在耶和華面前有過誓約。
  • 以西結書 17:13-20
    他從以色列王室後裔中選出一人,與他立約,叫他起誓,並且把國中那些有勢力的人擄去,使國衰微,不能再興盛,唯有謹守條約他才可以繼續存在。可是這人背叛了巴比倫王,差遣使者到埃及去,要得戰馬和大軍。他能亨通嗎?行這樣事的人,怎能逃脫呢?他破壞條約,怎能逃脫呢?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藐視了自己所起的誓,背棄了與王所立的約,因此他必死在巴比倫,就是那立他作王的巴比倫王的國家。這是耶和華的宣告。敵人建造圍城的高牆,築起攻城土壘要剪除多人的時候,法老率領大軍和大隊人馬,還是不能幫助他作戰。他藐視誓言,背棄條約;他已宣誓效忠,卻又行了這一切事,所以他必不能逃脫。因此主耶和華這樣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既然藐視我的誓言,背棄我的約,我必使這罪歸到他的頭上。我要把我的網撒在他身上,他必在我的網羅中被捕獲;我要把他帶到巴比倫去,並且要在那裡因他對我不忠的罪審判他。
  • 箴言 24:21
    我兒,你要敬畏耶和華,也要尊敬君王;不要與叛逆的人結交。
  • 羅馬書 13:1-5
    政府的權柄,人人都應當服從。因為沒有一樣權柄不是從神來的;掌權的都是神設立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反對神所設立的;反對的人必自招刑罰。執政的不是要使行善的懼怕,而是要使作惡的懼怕。你想不怕掌權的嗎?只要行善,就會得到稱讚;因為他是神的僕役,是對你有益的。但如果你作惡,就應當懼怕;因為他佩劍,不是沒有作用的。他是神的僕役,是向作惡的人施行刑罰的。所以你們必須服從,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的緣故。
  • 出埃及記 22:11
    兩人必須在耶和華面前起誓,表明他沒有下手拿去鄰舍的財物;如果物主接受那誓言,看守的人就不必賠償。
  • 歷代志上 29:24
    眾領袖和勇士,以及大衛王的眾子,都順服所羅門王。
  • 提多書 3:1
    你要提醒他們服從執政的和掌權的,聽從他們,隨時準備作各種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