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道書 3:1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傳道書 3:22
    故此,我見人莫強如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因為這是他的分。他身後的事誰能使他回來得見呢?
  • 詩篇 37:3
    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住在地上,以他的信實為糧;
  • 帖撒羅尼迦前書 5:15-16
    你們要謹慎,無論是誰都不可以惡報惡;或是彼此相待,或是待眾人,常要追求良善。要常常喜樂,
  • 提摩太前書 6:18
    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
  • 腓立比書 4:4-9
    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當叫眾人知道你們謙讓的心。主已經近了。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着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弟兄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
  • 路加福音 11:41
    只要把裏面的施捨給人,凡物於你們就都潔淨了。
  • 申命記 28:63
    先前耶和華怎樣喜悅善待你們,使你們眾多,也要照樣喜悅毀滅你們,使你們滅亡;並且你們從所要進去得的地上必被拔除。
  • 傳道書 9:7-9
    你只管去歡歡喜喜吃你的飯,心中快樂喝你的酒,因為神已經悅納你的作為。你的衣服當時常潔白,你頭上也不要缺少膏油。在你一生虛空的年日,就是神賜你在日光之下虛空的年日,當同你所愛的妻,快活度日,因為那是你生前在日光之下勞碌的事上所得的分。
  • 使徒行傳 20:35
    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 以賽亞書 64:5
    你迎接那歡喜行義、記念你道的人;你曾發怒,我們仍犯罪;這景況已久,我們還能得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