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6:1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路加福音 4:8
    耶穌曰、撒但退、記有之、當拜主、爾之上帝、獨崇事焉、
  • 申命記 10:20
    爾當寅畏爾上帝耶和華而奉事之、恆從其道、惟指其名而發誓。
  • 馬太福音 4:10
    耶穌曰、撒但退、記有之、當拜主爾之上帝、獨崇事焉、
  • 利未記 19:12
    指我而誓勿妄、勿瀆爾上帝之名、我耶和華所命如此。
  • 申命記 13:4
    惟爾當遵從敬畏爾上帝耶和華、守其誡、聽其命、恆久事之。
  • 詩篇 63:11
    王為上帝中心喜樂、凡指其名而發誓者、靡不懽然、言詞詭譎者、必箝其口兮。
  • 耶利米書 12:16
    如鄰邦之人、效我民所為、指我而誓、不復教人指巴力而誓、則可恆居於我民間、
  • 以賽亞書 65:16
    上帝真實無妄、凡在斯土、祈福者必祈之、發誓者必指之、前災已弭、不復目睹、
  • 約書亞記 2:12
    我今待爾以仁慈、請爾指耶和華而誓、亦以仁慈待我全家、示我以真實之印誌。
  • 以賽亞書 45:23
    我指己而誓、命出不食言、萬膝必跽予、萬口必頌予、
  • 申命記 10:12
    以色列族乎、爾上帝耶和華、使爾所為何事、第畏爾上帝、行由其道、一心一意、愛之事之、
  • 耶利米書 5:7
    耶和華曰、爾之赤子、我使之果腹、尚有背予者、指他上帝而發誓、集於娼妓之室、狥欲而行、我見此、豈能宥爾。
  • 詩篇 15:4
    維彼誕妄兮、則擯棄之、寅畏耶和華兮、則恭敬止、願既許兮、雖己有損、不易其志兮。
  • 耶利米書 4:2
    爾指予而發誓、言必實踐、行必秉公、異邦人亦祈禱予、頌美予焉。
  • 申命記 5:29
    願其常存此心畏我、恆守我誡命、永能受福、爰及子孫。
  • 申命記 6:2
    爾與子孫、當畢生畏爾上帝耶和華、守我所傳之法度禮儀、則可享遐齡。
  • 耶利米書 5:2
    斯民雖指耶和華而誓、適見其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