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5: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29:10-15
    今日爾與族中最著者、長老族長、暨以色列眾、爰及妻孥、營中之賓旅、自採樵者及汲水者、俱立於爾上帝耶和華前。
  • 創世記 17:21
    明年屆此期、撒拉必生子以撒、我將與之立約。
  • 創世記 17:7
    我將與爾、及爾歷代苗裔、立我永約、為爾及爾裔之上帝、
  • 馬太福音 13:17
    我誠告爾、昔多先知、及義人、欲見爾所見而不得見、欲聞爾所聞而不得聞、○
  • 詩篇 105:8-10
    彼立厥約、永世弗忘兮、昔與亞伯拉罕立約、與以撒發誓兮、復於雅各家、以色列族中、重申其命、永著為例兮、
  • 希伯來書 8:8-9
    惟主視其有缺、故諭眾曰、時日伊邇、我與以色列猶大民、將別立新約、此約、與我援其祖出埃及時所立之約異、彼不恆守我舊約、我檳之弗顧、
  • 加拉太書 3:17-21
    我亦云、昔上帝、既緣基督預立盟約、則非四百三十年後之律法所能廢、使應許無有、若嗣業由恃法、則非由應許矣、然上帝實恩賜亞伯拉罕、以應許焉、然則律法何以、曰、律法為有罪者設、待所應許之裔至、且律法藉天使賜中保以傳、中保設於二者之間、上帝其一也、曰、律法與上帝之許相反乎、非也、若所賜之法、能使人生、則恃法可稱義矣、
  • 耶利米書 32:38-40
    彼必為我民、我必為其上帝、我必使之道同志合、共寅畏予、以徼福禧、奚及子孫、我與之立約、使彼寅畏、不違逆予、我必不遐棄厥裔、惟降福祉、永世弗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