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5:20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出埃及記 20:16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cunpt)
  • 出埃及記 23:1
    「不可隨夥佈散謠言;不可與惡人連手妄作見證。 (cunpt)
  • 箴言 6:19
    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 (cunpt)
  • 瑪拉基書 3:5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我必速速作見證,警戒行邪術的、犯姦淫的、起假誓的、虧負人之工價的、欺壓寡婦孤兒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 (cunpt)
  • 申命記 19:16-21
    若有凶惡的見證人起來,見證某人作惡,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並審判官面前,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以假見證陷害弟兄,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別人聽見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你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cunpt)
  • 箴言 19:5
    作假見證的,必不免受罰;吐出謊言的,終不能逃脫。 (cunpt)
  • 列王紀上 21:13
    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當着眾民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瀆神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 (cunpt)
  • 箴言 19:9
    作假見證的,不免受罰;吐出謊言的,也必滅亡。 (cun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