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27: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哈巴谷書 3:18
    我猶因耶和華而歡欣、為救我之上帝而喜樂、
  • 使徒行傳 10:36
    夫上帝藉耶穌基督、即萬有之主、傳和平福音、以斯道授以色列裔、
  • 以賽亞書 12:3
    爾曹將於拯救之泉、欣然汲水、
  • 希伯來書 13:20-21
    願平康之上帝、曾以永約之血、使羣羊之大牧、我主耶穌、自死復生、俾爾備乎諸善、以行其旨、且於我衷成其所悅者、願榮歸之、爰及世世、阿們、○
  • 申命記 12:7
    在彼食於爾上帝耶和華前、與爾眷屬、樂乎爾手所為、即爾上帝耶和華錫嘏之事、
  • 詩篇 100:1-2
    全地其向耶和華歡呼、欣喜而奉耶和華、謳歌而詣其前兮、
  • 利未記 7:11-17
    獻耶和華酬恩之祭、其例如左、如因感謝而獻、則以和油無酵之餅、抹油無酵之薄餅、與浸油之細麵餅、隨同犧牲獻之、因感謝而獻酬恩祭、亦當同獻有酵之餅、由所獻之餅中、各取其一、獻於耶和華為舉祭、歸於灑酬恩祭牲血之祭司、因感謝而獻之酬恩祭牲、其肉必於是日食之、勿留於明日、如所獻之祭、或以償願、或出樂獻、必於是日食之、其餘明日亦可食、祭肉之餘、留至三日、必爇以火、
  • 腓立比書 4:4
    宜恆樂於主、我復言之、爾其樂哉、
  • 以賽亞書 61:3
    凡在錫安哀悼者、賜以花冠、代其灰塵、沃以喜樂之膏、代其悲傷、被以頌美之服、代其憂戚、俾稱為義樹、乃耶和華所植、以彰其榮、
  • 以賽亞書 61:10
    我緣耶和華而樂甚、心緣我上帝而欣然、蓋其被我以拯救、衣我以仁義、如新娶者冠以花冠、猶之新婦飾以珍寶、
  • 申命記 16:14
    節期之間、爾與子女僕婢、暨居爾邑之利未人、以及賓旅孤寡、俱必喜樂、
  • 腓立比書 3:3
    蓋我儕以上帝之神而崇拜、於基督耶穌而誇、不恃乎形軀、是乃受割者也、
  • 羅馬書 5:1
    是以我儕既因信見義、則由我主耶穌基督和於上帝、
  • 歷代志下 30:23-27
    會眾相議更守七日、於是欣然守之、猶大王希西家以牡牛一千、綿羊七千、賜會眾為祭品、牧伯亦賜牡牛一千、綿羊一萬、時、祭司多自潔者、猶大會眾、祭司利未人、與來自以色列地之會眾賓旅、及居猶大之賓旅、皆大欣喜、在耶路撒冷有大樂焉、自以色列王大衛子所羅門時以來、未有若此者也、利未人祭司起、為民祝嘏、其聲蒙上帝垂聽、其禱達於天、上帝之聖所、
  • 利未記 3:1-17
    人獻酬恩之祭、如其用牛、或牡或牝、必純全無疵、奉於耶和華前、按手其首、宰於會幕門、亞倫子孫為祭司者、必以其血沃於壇之四周、由酬恩之祭、獻火祭於耶和華、即蓋臟及腸間之脂、腰間二腎與其脂、及肝網、宜悉取之、亞倫子孫陳之於柴、在燔祭之上、倂焚於壇、是為馨香之火祭、奉於耶和華、○如獻羊為酬恩之祭、或牡或牝、必純全無疵、奉於耶和華、或獻羔羊、必攜至耶和華前、按手其首、宰於會幕前、亞倫子孫、必以其血沃於壇之四周、由酬恩之祭、獻火祭於耶和華、即其脂與全尾、尾必依尻而斷、及蓋臟與腸間之脂、腰間二腎與其脂、及肝網、宜悉取之、祭司焚之於壇、是為火祭之食、奉於耶和華、○如獻山羊、奉於耶和華前、必按手其首、宰於會幕前、亞倫子孫、必以其血沃於壇之四周、其中當獻於耶和華之火祭、即蓋臟及腸間之脂、腰間二腎與其脂、及肝網、宜悉取之、祭司焚之於壇、是為馨香火祭之食、奉於耶和華、所有之脂、咸歸耶和華、於爾所居之處、凡脂與血、均勿食之、著為永例、歷世勿替、
  • 羅馬書 5:10
    蓋我儕尚為敵時、由其子之死、得復和於上帝、既已復和、更必於其生得救矣、
  • 申命記 16:11
    爾與子女僕婢、暨居爾中之利未人、以及賓旅孤寡、咸在爾上帝耶和華所選寄名之處、樂於其前、
  • 歌羅西書 1:20
    且由之使萬有復和於己、乃以其十架之血而致和、在地在天者皆然、
  • 申命記 26:10-11
    耶和華歟、爾所賜我之地、其所產之初實、我攜之至、遂置於爾上帝耶和華前、而行崇拜、爾與利未人、及居爾中之賓旅、緣爾上帝耶和華賜爾暨家之福、而喜樂焉、○
  • 以弗所書 2:16-17
    又以十架誅厥仇讐、聯二者為一體、復和於上帝、遂來宣和平於爾遠者及近者、
  • 申命記 12:12
    爾與子女僕婢、及居爾邑無分無業之利未人、咸樂於爾上帝耶和華前、
  • 尼希米記 8:10
    又曰、往哉、食肥飲甘、無者頒之、此乃我主之聖日、毋憂戚、因耶和華而樂、是為爾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