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27:1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19:3
    各人要孝敬父母,也要謹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 出埃及記 21:17
    咒罵父母的,必要把那人處死。
  • 出埃及記 20:12
    “要孝敬父母,使你在耶和華你的神賜給你的地上得享長壽。
  • 申命記 21:18-21
    “如果人有忤逆倔強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父母管教他以後,他還是不聽從;他的父母就要捉住他,把他帶到當地的城門,去見本城的長老,對本城的長老說:‘我們這個兒子忤逆倔強,不聽從我們的話,是個貪食好酒的人。’全城的人就要用石頭打死他;這樣,你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聽見了,就都懼怕。
  • 以西結書 22:7
    在你裡面輕視父母的;在你中間有壓迫寄居的和欺負孤兒寡婦的。
  • 箴言 30:11-17
    有一種人(“有一種人”直譯是“有一世代”)咒詛父親,又不給母親祝福。有一種人自以為清潔,卻沒有洗去自己的污穢。有一種人眼目多麼高傲,他們的眼睛,長在頂上。有一種人牙如劍,齒如刀,要吞滅地上的困苦人和世人中的貧窮人。水蛭有兩個女兒,常說:‘給我!給我!’不知足的東西有三樣,連總不說‘夠了’的共有四樣,就是陰間、不能生育的婦人、水源不足之地和總不說‘夠了’的火。嘲笑父親,藐視年老母親的,他的眼必被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給雛鷹所吃。
  • 馬太福音 15:4-6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被處死’。你們卻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應該給你們的,已經作了獻給神的禮物”,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了。’你們因為你們的傳統,就廢棄了神的話。
  • 利未記 20:9
    “咒罵自己父母的,必要把他處死;他咒罵自己的父母,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