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记 24: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西结书 44:22
    他们不可娶寡妇或被休的妇女为妻,只能娶以色列的处女或祭司的遗孀。
  • 马可福音 10:11
    耶稣说:“任何人休妻另娶,就是对妻子不忠,是犯通奸罪。
  • 利未记 21:7
    他们不可娶妓女或被休的女人为妻,因为祭司要为了我而保持圣洁。
  • 哥林多前书 7:15
    倘若不信的一方坚持要离开的话,就让他离开好了。无论是弟兄或姊妹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不必勉强。上帝呼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相处。
  • 民数记 30:9
    倘若寡妇或被休的妇人在什么事上许愿或起誓,她必须履行诺言。
  • 利未记 22:13
    如果祭司的女儿守寡或被休,无儿无女,又像年轻时回到父亲家居住,便可以吃父亲的食物。除此以外,不属于祭司家的人都不可以吃。
  • 马太福音 5:32
    但我告诉你们,除非是妻子不贞,否则,休妻就是使妻子犯通奸罪,娶被休女子的人也犯了通奸罪。
  • 利未记 21:14
    不可娶寡妇、被休的女人或妓女,只可娶本族中的处女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