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记 23: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尼希米记 13:1-3
    那天,有人给民众宣读摩西律法书时,发现书上说亚扪人和摩押人永不可加入上帝的会众。因为他们没有用食物和水接待以色列人,还雇巴兰咒诅他们,但我们的上帝将咒诅变为祝福。以色列人听到律法书上的话,便逐出所有外族人。
  • 加拉太书 3:28
    从此不再分犹太人和希腊人,自由人和奴隶,男人和女人,因为你们都在基督耶稣里合而为一了。
  • 申命记 23:2-3
    “私生子及其十代以内的子孙都不可加入耶和华的会众。“亚扪人或摩押人及其十代以内的子孙都不可加入耶和华的会众。
  • 耶利米哀歌 1:10
    敌人伸手夺去她的一切珍宝。她目睹外族人闯入圣殿——那是耶和华禁止他们进入的地方。
  • 以赛亚书 56:3-4
    皈依耶和华的外族人啊,不要以为耶和华会把你和祂的子民分开,太监也不要觉得自己只是一棵枯树。因为耶和华说:“如果太监遵守我的安息日、做我喜悦的事、持守我的约,
  • 申命记 23:8
    他们的第三代子孙可以加入耶和华的会众。
  • 利未记 22:22-24
    不可献给耶和华瞎眼的、骨折的、残废的、长疥癣的牲畜,也不可把这些牲畜献给耶和华作火祭。至于畸形或发育不全的公牛或绵羊羔,可以用作自愿献的祭,但不可用作还愿祭。不可献给耶和华睪丸受损、被压碎、破裂或被阉割的牲畜。在你们境内不可做这样的事,
  • 利未记 21:17-21
    “你把以下条例告诉亚伦。“你的子孙中,任何有残疾的人都不可前来献他上帝的食物,这是世世代代都要遵守的律例。瞎眼的、跛脚的、五官不正的、畸形的、四肢不全的、驼背的、矮小的、患眼疾的、长疥癣的或睪丸受损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亚伦祭司子孙中有残疾的都不可向耶和华献火祭。他们既然有残疾,就不可近前来献我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