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14: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使徒行傳 10:14
    彼得卻說:「主啊,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吃過。」
  • 利未記 11:2-45
    「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沙番-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裏、海裏、河裏、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凡在海裏、河裏,並一切水裏游動的活物,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這些無翅無鱗、以為可憎的,你們不可吃牠的肉;死的也當以為可憎。凡水裏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雀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鷂鷹、小鷹與其類;烏鴉與其類;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鴞鳥、鸕鶿、貓頭鷹、角鴟、鵜鶘、禿鵰、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其中有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吃。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這些都能使你們不潔淨。凡摸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凡拿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凡走獸分蹄不成兩瓣、也不倒嚼的,是與你們不潔淨;凡摸了的就不潔淨。凡四足的走獸,用掌行走的,是與你們不潔淨;摸其屍的,必不潔淨到晚上。拿其屍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這些是與你們不潔淨的。「地上爬物與你們不潔淨的乃是這些:鼬鼠、鼫鼠、蜥蜴與其類;壁虎、龍子、守宮、蛇醫、蝘蜓。這些爬物都是與你們不潔淨的。在牠死了以後,凡摸了的,必不潔淨到晚上。其中死了的,掉在甚麼東西上,這東西就不潔淨,無論是木器、衣服、皮子、口袋,不拘是做甚麼工用的器皿,須要放在水中,必不潔淨到晚上,到晚上才潔淨了。若有死了掉在瓦器裏的,其中不拘有甚麼,就不潔淨,你們要把這瓦器打破了。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沾水的就不潔淨,並且那樣器皿中一切可喝的,也必不潔淨。其中已死的,若有一點掉在甚麼物件上,那物件就不潔淨,不拘是爐子,是鍋臺,就要打碎,都不潔淨,也必與你們不潔淨。但是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潔淨;惟挨了那死的,就不潔淨。若是死的,有一點掉在要種的子粒上,子粒仍是潔淨;若水已經澆在子粒上,那死的有一點掉在上頭,這子粒就與你們不潔淨。「你們可吃的走獸若是死了,有人摸牠,必不潔淨到晚上;有人吃那死了的走獸,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拿了死走獸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許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們都不可吃,因為是可憎的。你們不可因甚麼爬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也不可因這些使自己不潔淨,以致染了污穢。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也不可因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 列王紀上 4:23
    肥牛十隻,草場的牛二十隻,羊一百隻,還有鹿、羚羊、麅子,並肥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