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记 14:2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数记 18:20
    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在以色列人将得之地不可有产业,不可有份于他们的财产,因为我是你在以色列人中的所得之份,是你的产业。
  • 申命记 14:29
    让你们城中没有土地的利未人、寄居者和孤儿寡妇都可以来吃饱。这样,你们的上帝耶和华必使你们凡事蒙福。
  • 申命记 12:12
    在那里,你们和儿女、仆婢及同城中没有分到土地作产业的利未人,要一起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面前欢喜快乐。
  • 提摩太前书 5:17
    那些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尤其是那些辛勤传道和教导人的,理当得到加倍的尊敬和报酬。
  • 申命记 18:1-2
    “利未祭司及其他利未支派的人在以色列不可拥有土地。他们吃的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那是他们的产业。他们在众支派中没有自己的产业,因为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这是祂的应许。
  • 申命记 12:18-19
    要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选定的地方,与儿女、仆婢及同城的利未人一起在耶和华面前吃。要为你们所做的一切,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面前欢喜快乐。切记,只要你们还住在自己的土地上,就不可忘记利未人。
  • 加拉太书 6:6
    在真道上受教的人应该把一切美好的东西分享给教导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