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14: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2:17
    穀與油及酒、所應輸之什一、或牛羊之首生、所許願樂輸、舉而獻之禮物、俱不可食於爾家、
  • 尼希米記 10:37
    新麥為屑、與當獻禮物、初稔之果、新製之油、始熟之酒、納祭司、貯諸殿室、邑外郊圻、田中所產、取其什一、以奉利未人。
  • 申命記 12:6
    爾之燔祭、祀品、所應輸之什一、所奉獻許願樂輸之禮物、及牛羊首生之牡者、俱必攜之至彼、
  • 民數記 18:21
    利未人於會幕中、供其役事、故我於以色列族之土產、什取其一、錫為恆業。
  • 利未記 27:30-33
    田之所產、樹之所結、什一奉我、俱歸我耶和華。所應輸之什一、人欲贖之、必加五分之一。牛羊為牧者計其數、必以什一歸我、或美或惡、毋庸察、亦毋庸易、如其易之、則所數與所易者、俱必獻我、不得復贖。
  • 申命記 26:12-15
    每三年、以土所產、十輸其一、給於利未人、及賓旅孤寡、使食於爾家、以果其腹。既畢其事、則於爾上帝耶和華前告曰、所當獻之物、已出之我家、給於利未人及賓旅孤寡、循爾所命、無所干犯、並弗遺忘所當獻之物、遇有喪之時、我未食之、為不潔之事、我未取之、為祀亡之用、我未予之、循我上帝耶和華命、遵其所諭而行。自天上聖室俯鑒爾民以色列族、並所誓我祖給我產乳與蜜之地、俱蒙錫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