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14: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2:17
    你的五穀、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羣羊羣中頭生的,或是你的許願祭、甘心祭和手中的舉祭,都不可在你的城裏吃,
  • 尼希米記 10:37
    並將初熟麥子所磨的麵和舉祭、各樣樹上的果子、新酒與新油奉給祭司,收在我們神殿的庫房裏,又把我們土地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因利未人在我們一切城鎮的土產中當取十分之一。
  • 申命記 12:6
    將你們的燔祭、祭物、十一奉獻、手中的舉祭、還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羣羊羣中頭生的,都帶到那裏。
  • 民數記 18:21
    「至於利未的子孫,看哪,我已賜給他們以色列所有出產的十分之一為業,作為他們在會幕中事奉的酬勞。
  • 利未記 27:30-33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耶和華為聖的。人若要贖回這十分之一,就要另加五分之一。凡牛羣羊羣中的十分之一,就是一切從牧人杖下經過的,每第十隻要歸耶和華為聖。不可追究是好是壞,也不可取代;若一定要取代,所取代的和本來當獻的牲畜都要成為聖,不可贖回。」
  • 申命記 26:12-15
    「每逢第三年,就是捐十分之一的那年,你從你一切土產中取了十分之一,要分給利未人、寄居的、孤兒和寡婦,使他們在你的城鎮中可以吃得飽足。你又要在耶和華-你神面前說:『我已將聖物從家裏拿出來,給了利未人、寄居的、孤兒和寡婦,是遵照你吩咐我的一切命令。你的命令,我沒有違背,也沒有忘記。我守喪的時候,沒有吃這聖物,不潔淨的時候,也沒有拿出來,又沒有把它獻給死人。我聽從了耶和華-我神的話,都照你一切所吩咐的做了。求你從天上,從你的聖所垂看,賜福給你的百姓以色列和你向我們列祖起誓所賜給我們的這片土地,就是流奶與蜜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