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14:2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2:17
    你的五穀、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你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和你所許一切還願的祭、你甘心獻的祭和你手中的貢獻,都不可在你的城裡吃;
  • 尼希米記 10:37
    並且把我們最好的麵粉和舉祭,各樣樹上的果子、新酒、新油,都帶給祭司,交到我們神殿的倉庫;又要把我們田地出產的十分之一給利未人,利未人可以在我們所有城鎮的耕地收取十分之一的出產。
  • 申命記 12:6
    把你們的燔祭和其他的祭物、十分之一的禮物和手中的貢獻、還願祭和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要帶到那裡去;
  • 民數記 18:21
    “至於利未的子孫,我已經把以色列中所有的十分之一,賜給了他們作產業,這是為酬報他們在會幕裡辦理的事務。
  • 利未記 27:30-33
    “地上的一切,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或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如果人一定要贖回這十分之一,除物價以外,還要加上五分之一。牛群和羊群的十分之一,就是一切從牧人杖下經過的,每第十隻都是歸耶和華為聖的。人不可理會是好或是壞,也不可把牠更換;如果一定要更換,本來的與更換的,都要分別為聖,不能贖回。”
  • 申命記 26:12-15
    “每逢第三年,就是十分獻一之年,你把一切出產的十分之一完全取出,分給利未人、寄居的和孤兒寡婦,使他們在你的城中吃飽了以後,你就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說:‘我已經把聖物從家裡除去了,也分給了利未人、寄居的和孤兒寡婦,都照著你吩咐我的一切誡命;你的命令我都沒有違背,也沒有忘記。我守喪的時候,沒有吃這聖物;我不潔的時候,沒有把它除去,也沒有把它送給死人;我聽從了耶和華我的神的話,都照著你吩咐我的一切行了。求你從天上你聖潔的居所垂看,賜福給你的子民以色列,和你賜給我們的土地,就是你向我們的列祖起誓應許的那流奶與蜜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