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12: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歷代志下 11:13-14
    遍以色列地之祭司及利未人、自四境來歸羅波安、利未人離其邑郊產業、至猶大地及耶路撒冷、蓋耶羅波安及其子絕之、不容盡祭司之職、以奉事主、
  • 尼希米記 10:34-39
    以備陳設餅、恆獻之素祭、恆獻之火焚祭、安息日、朔日、節期、所獻之祭、及所需別類之聖物、為以色列人所獻之贖罪祭、與凡我天主殿中所需者、我祭司、利未人、及民眾掣籤、每年何族於何時獻柴至我天主殿中、以燔於主我天主之祭臺上、循律法所載者、我儕又誓、每歲必以我田初登之土產、及各樹初實之果、奉於主殿、又循律法書所載者、將我初胎之男子、與首生之牲畜、及首生之牛羊、奉於我天主殿、給在我天主殿中供役事之祭司、又將新麥之屑、舉獻之禮物、各樹之果、並酒與油、攜於祭司、儲於我天主殿藏物之房中、又於我耕田各處、處原文作邑將我田所產、為利未人取其什一、使利未人得所當得之什一、利未人得此什一時、祭司亞倫子孫中當有一人在側、利未人自所得什一中、復取其什一、獻於我天主殿、納於府庫、
  • 哥林多前書 9:10-14
    天主豈為牛慮乎、抑特為我言之乎、固為我載之、蓋耕者必以望而耕、碾穀者亦必因望而碾、即得穀之望也、我儕既為爾播屬神之道、則獲爾屬身之物、豈為大事乎、他人尚操此權於爾中、況我儕乎、然我儕未用此權、寧忍一切、免阻基督之福音、爾豈不知務聖事者、由聖所得食乎、侍祭臺者、在祭臺有分乎、主亦如此命傳福音者、賴福音以養生、
  • 歷代志下 31:4-21
    命耶路撒冷居民、以祭司與利未人所應得之物給之、俾其奮勉守主之律法、王諭一出、以色列人多獻初成之穀、酒、油、蜜、及他類之土產、更以所有、十分取一奉獻、不可勝數、居猶大諸邑之以色列人、及猶大人、以牛羊十分取一牽之、並以當歸主其天主之聖物、即十分取一之物、皆獻之至、積成堆壘、堆壘自三月積起、積至七月、希西家與諸牧伯、來見物積成堆、遂頌讚主、為其民以色列祝福、希西家問祭司與利未人曰、何以物積成堆若此耶、撒督族祭司長亞薩利雅曰、自民獻禮物於主殿時、我儕恆得足食、多有所餘、蓋主賜福於民、此眾多之物、即其餘也、希西家命在主之殿宇備倉、遂備之、誠心將禮物及所輸之什一、與他聖物、悉入其中、利未人歌楠雅司之、其弟示每為副、耶希葉、亞撒西雅、拿哈、亞撒黑、耶利末、約撒拔、以列、伊斯瑪基雅、瑪轄、比拿雅、為督官、在歌楠雅及其弟示每屬下、遵希西家王及宰天主殿者亞薩利雅之命、司東門者、利未人音拿子可利、掌樂獻於天主之禮物、凡獻於主之禮物、與至聖之物、悉為其所發、其次伊甸、珉雅珉、耶書亞、示瑪雅、亞瑪利雅、示迦尼雅、在祭司諸邑循班列、均平以頒同族、無論大小、在錄入譜系三歲以上之男子外、又頒於日進主殿、循班列供役事盡職者、又頒於祭司、循宗族入譜系者、又頒於利未人、自二十歲以上循班列盡職者、又頒於入譜系此眾人之妻及其子女、彼俱忠心、自潔盡職、居邑郊之祭司、亞倫子孫、在各邑名錄於册者、以所輸之物、頒其祭司之諸男、及凡入譜系之利未人、希西家在猶大全地、如是以行、在主其天主前為善、正直真誠、凡其所行、或理人供役事於天主之殿、或遵律法、守誡命、以尋求其天主、皆一心行之、無不亨通、
  • 申命記 14:27-29
    居於爾邑之利未人、既於爾中無分無業、則不可遺之、○每三年終、當出是年土產之什一、貯於爾邑內倉中、使爾中無分無業之利未人、居於爾邑之外邦客旅及孤寡、皆來取之、食之而飽、則主爾之天主、必賜福於爾在凡所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