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12: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歷代志下 11:13-14
    遍以色列之祭司利未人、自四境來歸之、利未人離其鄉里產業、至猶大及耶路撒冷、因耶羅波安與其眾子逐之、不容其供祭司職、奉事耶和華、
  • 尼希米記 10:34-39
    我儕祭司利未人及庶民、掣籤、各依宗族、歲定厥期、獻柴於我上帝室、焚於我上帝耶和華壇、循律所載、又定厥例、歲攜初登之土產、始實之樹菓、薦於耶和華室、以我初胎之男、首生之牛羊、奉於我上帝室、給其中供職之祭司、循律所載、新麥之屑、與舉祭、諸樹之菓、及酒油、納諸祭司、貯於我上帝室之府庫、取田所產、什一以奉利未人、蓋利未人於我所居諸邑、得其物產之什一、利未人取什一時、亞倫子孫為祭司者、當有一人與俱、利未人自所得什一中、復取其什一、攜入上帝室、貯於府庫、以色列族及利未人、當攜穀酒油為舉祭、至藏聖所器皿之屋、即供職之祭司、司閽者、謳歌者、所居之處、我儕必不棄我上帝室焉、
  • 哥林多前書 9:10-14
    非概為我儕言之乎、固為我儕而書也、因耕者當以所望而耕、打穀者宜有共得之望、我播爾以屬乎靈者、則穫爾屬乎身者、豈為過乎、他人且操此權、況我乎、然我不為也、寧凡事容忍、免阻基督福音、豈不知事聖事者食諸殿、侍祭壇者與於壇乎、主命宣福音者、以福音而生亦然、
  • 歷代志下 31:4-21
    且命耶路撒冷居民、給祭司與利未人所應得者、俾其專心於耶和華之律、王諭一出、以色列人輸以穀酒油蜜、及田所產初實甚多、更獻諸物之什一甚盛、居猶大諸邑之以色列人、與猶大人、亦攜牛羊、及區別歸其上帝耶和華之物、獻其什一、積之成堆、自三月始積、至七月而畢、希西家與牧伯至、見其所積之堆、遂稱讚耶和華、及其民以色列、希西家以所積之堆、詢祭司與利未人、撒督家祭司長亞撒利雅對曰、自民始獻禮物、入耶和華室、我儕恆得足食、多有盈餘、蓋耶和華錫嘏其民、所餘即此積也、希西家命備屋於耶和華室、遂備之、忠心攜入禮物、及所輸之什一、與區別之物、利未人歌楠雅司其事、其弟示每副之、耶歇、亞撒細雅、拿哈、亞撒黑、耶利末、約撒拔、以列、伊斯瑪基雅、瑪哈、比拿雅為督理、隸於歌楠雅、及其弟示每、遵希西家王、及上帝室宰亞撒利雅之命、東門之閽者、利未人音拿子可利、掌樂獻上帝之禮物、以頒所獻耶和華之禮物、與至聖之物、其所轄之伊甸、珉雅珉、耶書雅、示瑪雅、亞瑪利雅、示迦尼雅、在祭司諸邑、各有職任、循其班列、頒於昆弟、自尊逮卑、錄入譜系、三歲以上之男而外、又頒於日入耶和華室、循其班列供役者、又頒於祭司、循其宗族譜系、又頒於利未人、自二十歲以上、循其班次職任、又頒於會眾之妻室子女、循其譜系、其人任職、自潔為聖、亞倫子孫、居邑郊之祭司、在各邑有錄名者、以所應得、頒於祭司之諸男、及載於譜系之利未人、希西家在猶大全地、如是而行、為其上帝耶和華所視為善、為正為忠者、凡其所行、或供上帝室之役、或遵律守誡、求其上帝、皆一心行之、無不亨通、
  • 申命記 14:27-29
    居於爾邑之利未人、無分無業、亦勿遺之、○每三年中、必以是年所產、什輸其一、貯於爾邑、使無分無業之利未人、與居爾邑之賓旅、以及孤寡、皆來食之而飽、致爾上帝耶和華、於爾凡百所為、錫嘏於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