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12: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歷代志下 11:13-14
    以色列全地的祭司和利未人都從四方來歸羅波安。利未人撇下他們的郊野和產業,來到猶大與耶路撒冷,是因耶羅波安和他的兒子拒絕他們,不許他們供祭司職分事奉耶和華。
  • 尼希米記 10:34-39
    我們的祭司、利未人,和百姓都掣籤,看每年是哪一族按定期將獻祭的柴奉到我們神的殿裏,照着律法上所寫的,燒在耶和華-我們神的壇上。又定每年將我們地上初熟的土產和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裏。又照律法上所寫的,將我們頭胎的兒子和首生的牛羊都奉到我們神的殿,交給我們神殿裏供職的祭司;並將初熟之麥子所磨的麵和舉祭、各樣樹上初熟的果子、新酒與油奉給祭司,收在我們神殿的庫房裏,把我們地上所產的十分之一奉給利未人,因利未人在我們一切城邑的土產中當取十分之一。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時候,亞倫的子孫中,當有一個祭司與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神殿的屋子裏,收在庫房中。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將五穀、新酒,和油為舉祭,奉到收存聖所器皿的屋子裏,就是供職的祭司、守門的、歌唱的所住的屋子。這樣,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
  • 哥林多前書 9:10-14
    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分明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當存着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着福音養生。
  • 歷代志下 31:4-21
    又吩咐住耶路撒冷的百姓將祭司、利未人所應得的分給他們,使他們專心遵守耶和華的律法。諭旨一出,以色列人就把初熟的五穀、新酒、油、蜜,和田地的出產多多送來,又把各物的十分之一送來的極多。住猶大各城的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也將牛羊的十分之一,並分別為聖歸耶和華-他們神之物,就是十分取一之物,盡都送來,積成堆壘;從三月積起,到七月才完。希西家和眾首領來,看見堆壘,就稱頌耶和華,又為耶和華的民以色列人祝福。希西家向祭司、利未人查問這堆壘。撒督家的大祭司亞撒利雅回答說:「自從民將供物送到耶和華殿以來,我們不但吃飽,且剩下的甚多;因為耶和華賜福給他的民,所剩下的才這樣豐盛。」希西家吩咐在耶和華殿裏預備倉房,他們就預備了。他們誠心將供物和十分取一之物,並分別為聖之物,都搬入倉內。利未人歌楠雅掌管這事,他兄弟示每為副管。耶歇、亞撒細雅、拿哈、亞撒黑、耶利末、約撒拔、以列、伊斯瑪基雅、瑪哈、比拿雅都是督理,在歌楠雅和他兄弟示每的手下,是希西家王和管理神殿的亞撒利雅所派的。守東門的利未人音拿的兒子可利,掌管樂意獻與神的禮物,發放獻與耶和華的供物和至聖的物。在他手下有伊甸、珉雅珉、耶書亞、示瑪雅、亞瑪利雅、示迦尼雅,在祭司的各城裏供緊要的職任,無論弟兄大小,都按着班次分給他們。按家譜,三歲以外的男丁,凡每日進耶和華殿、按班次供職的,也分給他;又按宗族家譜分給祭司,按班次職任分給二十歲以外的利未人,又按家譜計算,分給他們會中的妻子、兒女;因他們身供要職,自潔成聖。按名派定的人要把應得的分給亞倫子孫,住在各城郊野、祭司所有的男丁和一切載入家譜的利未人。希西家在猶大遍地這樣辦理,行耶和華-他神眼中看為善為正為忠的事。凡他所行的,無論是辦神殿的事,是遵律法守誡命,是尋求他的神,都是盡心去行,無不亨通。
  • 申命記 14:27-29
    「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你不可丟棄他,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在你城裏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裏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