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记 12:1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历代志下 11:13-14
    以色列全境的祭司和利未人都从四面八方来投奔罗波安。利未人撇下他们的草场和产业,来到犹大和耶路撒冷,因为耶罗波安和他的众子不准他们做祭司事奉耶和华。
  • 尼希米记 10:34-39
    我们的祭司、利未人和民众抽签,决定每年哪一族要在指定的时间把献祭时所需用的木材带到我们上帝的殿里,按照律法的规定烧在我们的上帝耶和华的坛上。我们把每年地里初熟的物产和各种树上初熟的果子献到耶和华的殿里。我们按照律法的规定献上我们的长子和头胎的牛羊,把他们带到我们上帝的殿中,交给在那里供职的祭司。我们把上好的面团、举祭、各样果子、新酒和新油交给祭司,收进我们上帝殿的库房里,并把我们地里收成的十分之一交给利未人,这是他们在我们所有城邑的出产中当收取的份。利未人收取十分之一的时候,要有亚伦子孙中的一位祭司陪同,利未人要从这十分之一中抽出十分之一带到我们上帝的殿中,收进库房里。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将这些五谷、新酒和新油作为举祭带到收藏圣所器皿的地方,即供职的祭司、殿门守卫和歌乐手所住的房子。这样,我们便不会忽略我们上帝的殿。
  • 哥林多前书 9:10-14
    祂这样说难道不是为了我们吗?这话的确是为我们写的,因为耕耘的和打谷的农夫都应该存着分享收成的盼望劳作。既然我们在你们中间撒下了属灵的种子,难道就不能从你们那里得到物质上的收获吗?如果别人有权要求你们供应他们,我们岂不更有权吗?可是我们从来没有用过这权利,反而凡事忍耐,免得妨碍了基督的福音。你们难道不知道,在圣殿里事奉的人可以吃圣殿里的食物,在祭坛前事奉的人可以分享祭坛上的祭物吗?同样,主也曾吩咐:传福音的人理当借着福音得到生活的供应。
  • 历代志下 31:4-21
    他又吩咐耶路撒冷的居民将祭司和利未人当得的份交给他们,好使他们专心执行耶和华的律法。谕旨一出,以色列人就献出许多初熟的五谷、新酒、新油、蜂蜜、田间的出产及各样物品的十分之一,数量极多。住在犹大各城的以色列人和犹大人也送来牛羊的十分之一,以及献给他们的上帝耶和华的圣物,就是十一奉献,把它们堆积成堆。他们从三月开始堆积,到七月才结束。希西迦与众官员来了,看见堆积起来的供物,就称颂耶和华,又为耶和华的以色列子民祝福。希西迦向祭司和利未人询问这些供物的事,撒督家族的亚撒利雅大祭司回答说:“自从民众把这些供物送到耶和华的殿里以来,我们不但吃得饱,还剩下许多。因为耶和华赐福给祂的子民,所以才有这么多剩余。”于是,希西迦下令在耶和华的殿里预备库房。他们预备好后,便忠心地把供物、十一奉献和圣物放进库房。利未人歌楠雅总管这事,他的兄弟示每做助手。耶歇、亚撒细雅、拿哈、亚撒黑、耶利末、约撒拔、以列、伊斯玛基雅、玛哈和比拿雅做监督协助歌楠雅和他兄弟示每,他们都是希西迦王和管理上帝殿的亚撒利雅指派的。看守东门的利未人音拿的儿子可利,负责管理民众自愿献给上帝的礼物,以及分发献给耶和华的供物和至圣之物。伊甸、珉雅珉、耶书亚、示玛雅、亚玛利雅和示迦尼雅在祭司所在的各城忠心地协助可利,按照班次,不分老幼,将物品分给他们的弟兄。此外,他们还分给三岁及三岁以上、姓名记在家谱上、每天在耶和华的殿中按班次供职的男子,并分给按宗族登记在家谱上的祭司,按班次和职任分给二十岁及二十岁以上的利未人,也按照家谱分给他们的妻子儿女,因为他们诚心洁净自己。至于住在各城郊野做祭司的亚伦子孙,各城都有指定的人把应得之份分给祭司中所有的男子和登记在家谱上的利未人。希西迦在犹大全境都如此行,做他的上帝耶和华视为良善、正直和忠心的事。无论是在上帝的殿中事奉,还是遵行律法和诫命,他都寻求他的上帝,尽心去做。因此,他行事顺利。
  • 申命记 14:27-29
    不可忘记住在你们城里的利未人,因为利未人没有分到土地作产业。“每逢第三年末,你们要把那年所有出产的十分之一拿出来,存放在你们的城里,让你们城中没有土地的利未人、寄居者和孤儿寡妇都可以来吃饱。这样,你们的上帝耶和华必使你们凡事蒙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