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歌羅西書 3: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使徒行傳 10:34
    彼得就開口說:『我真地領會上帝不以貌取人;
  • 羅馬書 2:11
    因為上帝並不以貌取人。
  • 哥林多後書 5:10
    因為我們眾人都必須在基督的審判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照他所習行的、或好或壞、得回由身體所作的事。
  • 申命記 10:17
    因為永恆主你們的上帝、他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至有能力至可畏懼的上帝;他不徇情面,也不受賄賂。
  • 帖撒羅尼迦前書 4:6
    他要你們各人在這事上不越分、而佔他弟兄的便宜;因為關於這一切事、主是處罰者;這也是我們先前對你說過、而鄭重證明的。
  • 申命記 1:17
    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無論是聽卑小的,還是聽尊大的、都要一樣;不可怕人的情面,因為審判是屬於上帝的;你們認為難辦的案件、可以呈到我這裏來,我就判斷。」
  • 歷代志下 19:7
    現在你們對永恆主要有畏懼的心;你們要謹慎辦事;因為永恆主我們的上帝無不公道;他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
  • 以弗所書 6:9
    做主人的、你們對僕人也要同樣地行。要停止恐嚇;因為知道有主在天上,不但是他們的主,也是你們的主;他不以貌取人。
  • 彼得前書 1:17
    你們既是呼求一位不以貌取人、乃按各人的行為施審判的父,就該存着敬畏的心、來度你們僑居世間的時光。
  • 哥林多前書 6:7-8
    你們彼此有訴訟的事,這已絕對是你們的失敗了!為甚麼不寧願受冤枉呢?為甚麼不寧願受詐取呢?你們反倒冤枉人、詐取人,況且這又是弟兄!
  • 希伯來書 2:2
    因為那由天使宣講之道既這麼確定,以致一切犯法和不聽從的事都當受該受的報應,
  • 利未記 19:15
    『審判案件時、你不可行不公道的事;不可徇窮困人的情面,也不可看重大人物的情面;只要按公義審判你的同伴。
  • 約伯記 34:19
    他不徇王子的情面,也不重富人而輕貧寒;因為二者都是他手所造的。
  • 約伯記 37:24
    故此人敬畏他;凡心裏自以為有智慧的人他都不看在眼裏。』
  • 歌羅西書 4:1
    做主人的,你們要以正義和公平待僕人,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
  • 撒母耳記下 14:14
    我們都是必死的,就如同水潑在地上,不能收拾起來一樣;但人若想法子使被放逐的人不永遠被放逐而離開他,上帝是不奪取他性命的。
  • 路加福音 20:21
    就詰問他說:『先生,我們曉得、你都說得對,教訓得對;你不取外貌,你只憑真誠教授上帝的道路。
  • 猶大書 1:16
    這些人是好怨尤的埋怨者,順着自己的私慾走,口中說膨脹的話,為着利益而以貌媚人。
  • 腓利門書 1:18
    他若冤你,或欠你甚麼,都算為我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