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徒行傳 4:18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使徒行傳 5:40
    就叫來使徒們,鞭打了以後,吩咐他們不可再奉耶穌的名講說,然後把他們釋放了。
  • 使徒行傳 1:8
    不過聖靈臨到你們的時候,你們將得著能力,並且要在耶路撒冷,在猶太和撒馬利亞全地,直到地極,做我的見證人。」
  • 使徒行傳 5:20
    「你們去站在聖殿裡,把這生命的話語,都講給民眾聽。」
  • 路加福音 24:46-48
    又對他們說:「經上這樣記著:基督必須受難,然後在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宣講為罪得赦免的悔改,從耶路撒冷開始,直到萬國。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