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徒行傳 4:1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5:22
    可是我告訴你們,凡是向弟兄發怒的,都要被判罪。誰若罵弟兄:‘你這蠢貨!(蠢貨:原文音譯是“拉加”,是亞蘭文侮辱別人的用語。)’,就要被公議會判罪;誰若罵:‘你這白痴!(白痴:原文是希臘文罵人的詞語,但是有少數學者認為這詞語是源於希伯來文,而把它音譯為“魔利”,意思是“叛徒”。)’,就罪該送入烈火的地獄。
  • 使徒行傳 5:34-42
    但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是民眾所尊敬的律法教師。他在公議會中站起來,吩咐人把使徒暫時帶出去,然後對大家說:“以色列人哪,你們應當小心處理這些人!從前有個丟大,自命不凡,附從他的人約有四百。他一被殺,跟從他的人盡都星散,一敗塗地。這人之後,在戶口登記的時候,又有一個加利利人猶大,拉攏人們來跟從他。後來他也喪命,跟從他的人也就煙消雲散了。至於目前的事,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由他們吧!因為這計劃或這行動,如果是出於人意,終必失敗;如果是出於神,你們就不能破壞他們,恐怕你們是與神作對了。”他們接受了他的勸告,就傳使徒進來,鞭打一頓,禁止他們奉耶穌的名傳講,就把他們釋放了。使徒歡歡喜喜從公議會裡出來,因為他們算是配得為主的名受辱。他們天天在殿裡並在各人的家中,不斷地教導,傳講耶穌是基督。
  • 使徒行傳 26:30-32
    亞基帕王、總督和百尼基,還有在座的人都站起來,退到一邊,彼此談論,說:“這個人並沒有犯過甚麼該死該綁的罪。”亞基帕對非斯都說:“這個人若沒有向凱撒上訴,早就可以釋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