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徒行传 3: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记 18:19
  • 希伯来书 10:28-30
    任何拒绝摩西律法的人,凭两个或三个见证人的见证,就得不到怜悯而死,何况一个人践踏了神的儿子,把那使自己成圣的立约之血看做是俗物,又侮辱了恩典的圣灵,你们想想,这个人难道不该受更厉害的惩罚吗?因为我们认识曾说过“报应在我,我将回报”的那一位,他又说过“主要审判自己的子民。”
  • 启示录 20:15
    凡是名字没有被记在生命册上的人,都被丢进了火湖里。
  • 希伯来书 2:3
    那么,如果我们忽视了如此伟大的救恩,又怎么能逃脱报应呢?这救恩起初由主传讲,后来由那些听见的人向我们证实。
  • 使徒行传 13:38-41
    所以各位兄弟,你们应当知道:罪得赦免,是因着这一位传给你们的。在你们藉着摩西的律法,不能被称为义的一切事上,藉着这一位,所有相信的人都被称为义了。所以你们要当心,免得先知们所说的话临到你们:‘看吧,你们这些好讥诮的人哪!惊奇吧,灭亡吧!因为在你们的时代里,我要做一件事,就算有人向你们详细说明,你们也绝不会相信。’”
  • 利未记 23:29
  • 马可福音 16:16
    信而受洗的人,将会得救;不信的人,将被定罪。
  • 启示录 13:8
    住在地上的人,凡是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那被杀羔羊的生命册上的,都将膜拜它。
  • 约翰福音 8:24
    所以我对你们说过‘你们将死在自己的罪孽中。’事实上,你们如果不信我就是那一位,就将死在自己的罪孽中。”
  • 希伯来书 12:25
    你们要当心,不要拒绝向你们说话的那一位。要知道,那些拒绝了在地上警告他们的,尚且无法逃脱惩罚,更何况我们背弃从天上警告我们的那一位呢!
  • 希伯来书 10:39
    然而,我们不是退缩以致灭亡的人,而是有信仰以致保全灵魂的人。
  • 约翰福音 3:18-20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已经被定罪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所定的罪是这样的:光来到了世界,人们却因自己的行为邪恶,不喜爱光,反喜爱黑暗。事实上,所有作恶的人,都憎恨光,不来到光那里,免得自己的行为被揭露出来;
  • 帖撒罗尼迦后书 1:7-9
    也要使你们这些受患难的人与我们一同得到安息。神要在烈火中报应那些不认识神的人,以及那些不顺从我们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将受到刑罚,就是永远的灭亡,从主面前被隔绝,离开他权能的荣耀。
  • 约翰福音 12:48
    拒绝我,又不接受我话的人,自有定他罪的:我所讲的话语,在末日要定他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