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徒行傳 16:32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帖撒羅尼迦前書 2:8
    不惟授爾以天主福音、即為爾犧牲性命、亦所甘心;蓋情之所鍾、有不能自已者焉。
  • 提摩太前書 1:13-16
    我本為褻瀆天主、摧殘教會、倨傲無禮之人、而竟蒙天主之矜憐者、蓋以我當時未有信德、盲目而行耳。今則吾主之聖寵、沛然充溢、膏澤吾身、俾我得仰體基督之心、信德愛德、日充日新。吾人常言、基督之降生斯世、為救罪人也。旨哉言乎、不我欺也。而罪人之中、吾其尤著者也。然吾之所以蒙矜憐者、蓋基督耶穌欲以我為先例、以昭示其無荒不包之雅量、庶幾後之信者、聞風而興、以承永生。
  • 使徒行傳 10:33-43
    因即發人邀汝;汝來甚善、今吾儕悉在上主前、顧聞主所諭汝者。』伯鐸祿乃曰:『予茲確見天主之無偏無倚、一視同仁。蓋世界萬國、凡敬畏天主而行為正直者、莫不見悅於天主也。天主以其道託付義塞子孫、藉耶穌基督宣揚和平福音。耶穌基督者、萬有之主也。自如望傳洗禮以還、納匝勒人耶穌之事、已自加利利傳布猶太全境、爾等亦諒有所聞。天主沐以聖神、充以神力、足跡所至仁澤是施、脫人於魔、而賜以康復。以天主恆與之偕也。凡彼在猶太國及耶路撒冷之所行、吾人實為之證;而人竟懸之於木而殺之。第三日天主甦之、且使其顯現、不在廣眾之前、惟於天主所預定之見證、即其復活後飲食與共之吾曹是已。彼又命吾儕傳道於眾、證其已膺天主之命、而為黜陟幽明之主:眾先知亦為之證。凡信之者、必得賴其名而獲赦焉。』
  • 羅馬書 1:14
    吾對希臘人與化外人、智與不智、皆負有傳道之義務。
  • 馬可福音 16:15
    於是乃囑之曰:『爾曹當徧歷寰宇、宣福音於普天生靈。
  • 歌羅西書 1:27-28
    命其弘宣於萬邦者也。斯玄妙乃無窮景福之寶庫、而光榮希望之靈淵;即寓爾心中之基督是也。吾人之所宣揚者、基督也;所以勸人教人、啟人智慧者、亦基督也。務使人人托基督而成完人、俾得獻之於天主之前、
  • 以弗所書 3:8
    夫我乃諸聖中之至微者、竟亦蒙此殊恩、得在異邦人中弘宣基督不可思議之厚澤、
  • 羅馬書 1:16
    蓋吾不以福音為恥也。福音乃天主之神力、用以救度信徒、始于猶太、爰及希臘。